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岗位轮换和交流管理办法(doc)-物业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由派出属下公司按照员工派出前标准办理社会保险或发放医疗补贴; 由派驻单位安排岗位轮换员工的住宿,并承担相应费用; 派出期间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派出属下公司承担。 第八条 岗位轮换人员考核 由派驻单位对岗位轮换员工在岗位轮换期间的工作表现和 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结合派驻单位的工作考核,由派出单位根据岗位轮换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综合评定。 第九条 岗位轮换人员在岗位轮换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 (含伙食补贴、通讯补贴、市内交通补贴 ): 表 1 派出地与派驻地的距离 适用人员范围 (派出前工作岗位 ) 100— 500 公里 500 公里或以上 1200 元 /月 1800 元 /月 公司总部、属下公司经营班子 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 各物管中心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 900 元 /月 1500 元 /月 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属下公司经理助理以上人 员 600 元 /月 1200 元 /月 属下公司主任、主管 各物管中心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500 元 /月 900 元 /月 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第十条 岗位轮换人员在岗位轮换期间探亲假及探亲假交通费报销 岗位轮换人员在岗位轮换期间享受探亲假。 岗位轮换人员在异地工作满三个月,开始享受探亲假。 乘坐火车探亲的员工,其探亲的路途时间不计在探亲假内,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探亲假具体标准如下: 表 2 序号 每年休假次数 每次休假天数 适用人员范围 1 4 次 8 天 公司总部、属下公司经营班子 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 各物管中心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 2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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