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培训部我们的保障有多少-浅析社会保障制度(45页)-平安保险(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起 付 标 准 最高支付限额 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10%确定( 1300元)。 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 发生的医疗费用,按 5%( 650元)确定。 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4倍确定。 支付比例 按医院等级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至 1万以下部分 基金 80% 职工 20% 1万以上至 3万以下部分 基金 85% 职工 15% 3万以上至 4万以下部分 基金 90% 职工 10% 4万以上部分 基金 95% 职工 5% 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至 1万以下部分 基金 82% 职工 18% 1万以上至 3万以下部分 基金 87% 职工 13% 3万以上至 4万以下部分 基金 92% 职工 8% 4万以上部分 基金 97% 职工 3% 在一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至 1万以下部分 基金 85% 职工 15% 1万以上至 3万以下部分 基金 90% 职工 10% 3万以上至 4万以下部分 基金 95% 职工 5% 4万以上部分 基金 97% 职工 3%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 度 费 用 缴 纳 企业缴费 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 全部职工缴费工资 基数之和的 1% 每月 3元 大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费用 累计超过 2020元部分 :基金支付 50%个人自负 50% 一个年度内互助基金最高支付 2万元 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互助基金支付 70%,个人负担 30%,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 10万元。 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费用。平安保险培训部我们的保障有多少-浅析社会保障制度(45页)-平安保险(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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