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主要经营指标解释(doc24)-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增值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 1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人数。 计算公式为: 年平均人数= 报告期内各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月份数 职工工资总额: 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有三种基 本形式: 一是货币工资及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应付工资、薪金、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 二是实物收入,包括企业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 三是由企业为劳动者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具体包括生产单位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劳动、待业、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费。 该指标反映的是企业本期累计提取的应付工资总额,不是会计 “ 资产负债表 ” 或 “ 财务状况变动表 ” 中的 “ 应付工资 ” 项目的期末余额。 该指标应根据企业会计 “ 应付工资 ” 科目的本年贷方发生额合计填列。 三、工业中间投入与工业增加值 ㈠ 工业中间投入: 工业中间投入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所消耗或转换的外购货物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包括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工业、农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货物运输业、邮电业)的服务费用,即中间物质消耗和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如保险、金融、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等)的服务费用,即中间劳务消耗。 中间投入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⑴ 必须是从外部购入的并已计入工业总产出的产品和服务价值; ⑵ 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掉(包括本期摊销的低值易耗品等的产品和服务价值)。 工业中间投入包括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利息支出。 工业中间投入中的中间物质消耗,如外购材料、燃料、动力等,按现行会计核算和有关规定,均按不含增值税(进项税)的价格计算。 因此,工业中间投入可以直接从会计资料中取得或利用会计资料计算。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后有关 11 指标统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统字( 1994) 24 号〕中有关调整会计资料,按含税价格计算工业中间投入的规定停止执行。 ⑴ 直接材料: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 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可直接取自会计产品成本核算的 “ 直接材料 ” 项目。 如企业未按 “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 设置成本核算项目,则可从会计 “ 生产成本 ” 科目的借方发生额中,将属于直接材料消耗的项目汇总后填报。 ⑵ 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 是指 “ 制造费用合计 ” 减去管理费用中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的差额。 ⑶ 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 是指 “ 管理费用合计 ” 减去管理费用中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效益工资(指工效挂钩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职工福 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折旧费、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上交给国家得地方的各种规费的差额。 ⑷ 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 指 “ 销售费用合计 ” 减去销售费用中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的差额。 ⑸ 利息支出: 指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减利息收入)。 可根据会计 “ 财务费用 ” 的明细科目填列。 ㈡ 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工业总产出减去工业中间 投入;二是收入法,即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计算,具体构成项目有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这种方法也称要素分配法。 生产法: 工业增加值 =工业总产出 — 工业中间投入 +应缴增值税 收入法(分配法): 工业增加值 =固定资产折旧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营业盈余 ⑴ 固定资产折旧: 12 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列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的那部分价值,即为补偿生产中所耗用的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 固定资产折旧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 规定比率提取的基本折旧;另一部分是为恢复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已损耗部分的价值恧 生的大修理费用。 本项中的基本折旧部分可从工业统计报表中 “ 财务状况 ” 表的 “ 本年折旧 ” 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 “ 财务状况变动表 ” (年报)中 “ 固定资产折旧 ” 项 “ 金额 ” 栏取得;大修理费用部分由于资料取得比较困难,这部分费用可暂不计算。 ⑵ 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工匠 报酬。 劳动者报酬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货币工资及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薪金、奖金、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三是由企业为劳动者个人支 付的社会保险,具体包括生产单位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劳动、待业、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 本项可根据统计或会计资料分析归纳取得。 主要有: ① 工资: 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 “ 财务状况 ” 表的 “ 主营业务应付工资 ” 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 “ 应付工资 ” 科目中本期转入 “ 生产成本 ” 、 “ 制造费用 ” 、 “ 管理费用 ” 、 “ 产品销售费用 ” 科目的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归纳取得。 ② 福利费: 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 “ 财务状况 ” 表的 “ 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 ” 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 “ 应付福利费 ” 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中从 “ 生产成本 ” 、 “ 制造费用 ” 、 “ 管理 费用 ” 、 “ 产品销售费用 ” 科目中提取的福利费计算。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 14%提取,如企业未提足或超过 14%,则按实际数填报。 ③ 保险费: 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 “ 财务状况 ” 表的 “ 劳动、待业保险费 ” 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 “ 管理费用 ” 科目或 “ 管理费用明细表 ” 中的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等项归纳取得。 一般情况下此两项保险按工资总额的 25%提取,如企业未提足或超过 25%,则按实际数填报。 ⑶ 生产税净额: 指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 生产税是政府向企业征收的有关生产、 销售、购买、使用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税金,包括各种利前税。 生产税有三种形式: 一是含在物质产品和服务价格中的,由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如产品税、营业税等; 二是不含在物质产品和服务价格中而由购买者直接缴纳并由企业代征的税金,如烧油特别税、特别消费等; 13 三是依照规定向政府支付的有关费用。 生产税主要包括: 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烧油特别税、土地使用税、进口税、特别消费等,以及按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如水资源费和水、电、煤附加等。 生产税可根据工业统 计报表中的 “ 财务状况 ” 表或会计报表的 “ 损益表 ” 中 “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 项(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和 “ 管理费用 ” 科目中的税金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及会计 “ 应交税金 ” 科目中的烧油特别税、特别消费税、盐税等项的本期应交数计算取得。 缴纳的各种费用可根据企业有关会计资料相找。 生产补贴是政府既为控制价格又要扶持生产而支付生产部门的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和亏损补贴,资料可从工业统计报表中的 “ 财务状况 ” 表或会计 “ 损益表 ” 中的 “ 补贴收入 ” 项取得。 ⑷ 营业盈 余: 指社会总产品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部分。 工业企业的营业盈余计算公式为: 营业盈余 =工业总产出 — 工业中间投入 — 固定资产折旧 — 劳动者报酬 — 生产税净额 对于生产周期不长,期初和期末的自制半成品、生产品价值变动不大的企业、也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盈余 =营业利润 — 转作奖金的利润 关闭和停产的企业,只统计关闭和停产以前所创造的工业增加值。 如果某些关闭和停产企业,在主要产品停产以后,尚进行一些小商品生产,则这部分小商品生产的增加值仍应计算。 ㈢ 工业中间投入与工业增加值 的关系见下表: 工业中间投入与增加值 中间投入 增加值 中间物资消耗 中间劳务消耗 直接材料 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其他直接材料 制造费用 外部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取暖费试验、检验费 差旅费 保险费 工资、折旧、福利 管理费用 外部修理费、办公费、物料消耗、运输费、低值易耗品摊销、递延费用摊销、坏帐损失、研差旅费、保险费、业务招待费、咨询费、诉讼费、绿化费、排污费、土地损失补偿工资、折旧、福利、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 14 究开发费 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无形 资产摊销 使用税、印花税、矿山资源补偿费、其他各种规费 销售费用 业务费(办公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消耗、外部修理费 差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 工资、折旧、福利、应缴增值税 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 ㈣ 在计算中间投入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1、从附表可以看出: 中间投入 =直接材料 +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 +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 +销售费用中的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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