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高港一场年出栏1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达 到 规 定 的 无 害 化 标 准 ,防 止 病 菌 传 播 ”。 本 项 目 不 在 以 上 禁 养 区 内 , 且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作 为 农 肥 , 符 合 《 畜 禽 养 殖 污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的 有 关 要 求。 . 与 《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相 符 性 分 析对 照 《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第 十 一 条 “禁 止 在 下 列 区 域 内 建 设 畜 禽 养 殖场 、 养 殖 小 区 : ( 一 )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 风 景 名 胜 区 ; ( 二 )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核 心 区及 缓 冲 区 ; ( 三 ) 城 镇 居 民 区 、 文 化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区 等 人 口 集 中 地 区 ; ( 四 )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禁 止 养 殖 区 域。 ”本 项 目 不 在 以 上 禁 养 区 内 , 符 合 《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污 染防 治 条 例 》 的 有 关 要 求。 . 与 《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 相 符 性 分 析表 《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 相 符 性 分 析 一 览 表要 求 本 项 目 是 否 符 合禁 止 在 下 列 区 域 建 设 畜 禽 养 殖 场 :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源保 护 区 、 风 景 名 胜 区 、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核 心 区 及 缓 冲区 ; 城 市 和 城 镇 居 民 区 , 包 括 文 教 科 研 区 、 医 疗区 、 商 业 区 、 工 业 区 、 游 览 区 等 人 口 集 中 地 区 ; 县级 人 民 政 府 依 法 划 定 的 禁 养 区 域 ; 国 家 或 地 方 法律 、 法 规 规 定 需 特 殊 保 护 的 其 他 区 域。 本 项 目 位 于 泰 州 市 高 港 区 胡庄 镇 宗 林 村 , 不 在 生 活 饮 用水 源 区 、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保 护范 围 内 ; 不 在 城 镇 居 民 区 等人 口 集 中 地 区 ; 不 在 禁 建 区域 范 围 内 符 合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的 畜 禽 养 殖 场 选 址 应 避 开 规 定 的禁 建 区 域 , 在 禁 建 区 域 附 近 建 设 的 , 应 设 在 规 定 的禁 建 区 域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或 侧 风 向 处 , 场 界与 禁 建 区 域 边 界 的 最 小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500m。 本 项 目 距 离 禁 建 区 域 边 界 的最 小 距 离 为 2878m 符 合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的 畜 禽 养 殖 场 应 实 现 生 产 区 、 生活 管 理 区 的 隔 离 , 粪 便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和 禽 畜 尸 体 焚烧 炉 应 设 在 养 殖 场 的 生 产 区 、 生 活 管 理 区 的 常 年 主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或 侧 风 向 处。 本 项 目 生 活 区 与 养 殖 区 实 现了 隔 离 , 固 粪 处 理 区 、 畜 禽尸 体 处 置 区 ( 无 害 化 处 理区 ) 位 于 养 殖 区 和 生 活 区 的侧 风 向 符 合养 殖 场 的 排 水 系 统 应 实 行 雨 水 和 污 水 收 集 输 送 系 统分 离 , 在 场 区 内 外 设 置 的 污 水 收 集 输 送 系 统 , 不 得釆 取 明 沟 布 设。 本 项 目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排 水制 , 场 区 内 污 水 采 用 管 道 输送 , 不 采 取 明 沟 符 合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的 畜 禽 养 殖 场 应 釆 取 干 法 清 粪 工艺 ,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将 粪 及 时 、 单 独 清 出 , 不 可 与尿 、 污 水 混 合 排 出 , 并 将 产 生 的 粪 渣 及 时 运 至 贮 存或 处 理 场 所 , 实 现 日 产 日 清。 采 用 水 冲 粪 、 水 泡 粪湿 法 清 粪 工 艺 的 养 殖 场 , 要 逐 步 改 为 干 法 清 粪 工艺。 本 项 目 采 用 干 清 粪 工 艺 , 猪舍 采 用 全 漏 缝 地 板 , 粪 尿 由于 重 力 作 用 沉 入 收 集 池 , 经过 固 液 分 离 机 实 现 干 湿 分离。 根 据 生 态 环 境 部 《 关 于牧 原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部 分养 殖 场 清 粪 工 艺 问 题 的 复函 》 ( 环 办 函 [2015]425号 ) , 本 项 目 清 粪 工 艺 具 备干 清 粪 工 艺 基 本 特 征 , 符 合相 关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符 合高 港 一 场 年 出 栏 10万 头 生 猪 养 殖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5畜 禽 养 殖 场 产 生 的 畜 禽 粪 便 应 设 置 专 门 的 贮 存 设施 , 其 恶 臭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应 符 合 《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物 排 放 标 准 》。 场 内 无 专 门 的 粪 便 贮 存 设施 , 但 设 置 收 集 池 收 集 猪 粪尿 , 粪 尿 经 过 固 液 分 离 机 进行 分 离 后 进 入 固 粪 处 理 区 进行 堆 肥 处 理 , 不 在 场 内 贮存。 恶 臭 排 放 满 足 《 畜 禽 养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NH H2S排 放 满 足 《 恶 臭 污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符 合贮 存 设 施 的 位 置 必 须 远 离 各 类 功 能 地 表 水 体 ( 距 离不 得 小 于 400m) , 并 应 设 在 养 殖 场 生 产 及 生 活 管理 区 的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或 侧 风 向 处。 本 项 目 粪 便 和 沼 液 贮 存 设 施距 离 最 近 的 水 体 为 二 青 中 沟( 192m) , 二 青 中 沟 非 具 有明 确 功 能 的 水 体 ; 距 离 最 近的 具 有 地 表 水 功 能 的 水 体 为古 马 干 河 ( 6km) , 水 系 图详 见 附 图 ; 贮 存 设 施 位于 养 殖 区 和 生 活 区 的 侧 风 向处 符 合贮 存 设 施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渗 处 理 工 艺 , 防 止 畜 禽 粪便 污 染 地 下 水。 贮 存 设 施 应 采 取 设 置 顶 盖 等 防 止 降雨 ( 水 ) 进 入 的 措 施。 本 项 目 收 集 池 采 用 黏 土 层 +防渗 砂 浆 及 抗 渗 混 凝 土 防 渗 ,可 有 效 防 止 畜 禽 粪 便 污 染 地下 水。 符 合贮 存 设 施 应 采 取 设 置 顶 盖 等 防 止 降 雨 ( 水 ) 进 入 的措 施 本 项 目 收 集 池 、 沼 液 储 存池 、 固 粪 处 理 区 设 置 顶 盖 符 合畜 禽 养 殖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水 应 坚 持 种 养 结 合 的 原则 , 经 无 害 化 处 理 后 尽 量 充 分 还 田 , 实 现 污 水 资 源化 利 用 本 项 目 猪 粪 尿 、 污 水 经 黑 膜沼 气 池 处 理 后 , 沼 液 作 为 农肥 还 田 符 合在 畜 禽 养 殖 场 与 还 田 利 用 的 农 田 之 间 应 建 立 有 效 的污 水 输 送 网 络 , 通 过 车 载 或 管 道 形 式 将 处 理 ( 置 )后 的 污 水 输 送 至 农 田 , 要 加 强 管 理 , 严 格 控 制 污 水输 送 沿 途 的 弃 、 撒 和 跑 、 冒 、 滴 、 漏。 本 项 目 沼 液 通 过 建 设 单 位 自行 铺 设 的 PVC管 道 输 送 至 田间 , 沿 途 全 部 密 闭 , 不 会 造成 跑 冒 滴 漏 符 合固 体 粪 肥 的 堆 制 可 采 用 高 温 好 氧 发 酵 或 其 他 适 用 技术 和 方 法 , 以 杀 死 其 中 的 病 原 菌 和 蛔 虫 卵 , 缩 短 堆制 时 间 , 实 现 无 害 化。 本 项 目 固 粪 处 理 区 采 用 高 温好 氧 发 酵 的 方 法 进 行 堆 肥 处理 符 合高 港 一 场 年 出 栏 10万 头 生 猪 养 殖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6图 生 态 环 境 部 关 于 牧 原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养 殖 场 清 粪 工 艺 问 题 的 复 函综 上 ,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 ( HJ/T812001) 的 相关 要 求。 . 与 《 关 于 做 好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相符 性 分 析表 与 《 关 于 做 好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相 符 性 分 析 表要 求 本 项 目 是 否相 符项 目 环 评 应 充 分 论 证 选 址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 选 址应 避 开 当 地 划 定 的 禁 止 养 殖 区 域 , 并 与 区 域 主 体 功能 区 规 划 、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 城 乡 规划 、 畜 牧 业 发 展 规 划 、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等 规划 相 协 调。 当 地 未 划 定 禁 止 养 殖 区 域 的 , 应 避 开 饮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 风 景 名 胜 区 、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核 心区 和 缓 冲 区 、 村 镇 人 口 集 中 区 域 , 以 及 法 律 、 法 规规 定 的 禁 止 养 殖 区 域。 本 项 目 不 在 泰 州 市 高 港 区 划 定的 禁 养 区 范 围 内 , 也 不 在 饮 用 水 水源 保 护 区 、 风 景 名 胜 区 、 自 然 保 护区 的 核 心 区 和 缓 冲 区 、 村 镇 人 口 集中 区 域 , 以 及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的 禁止 养 殖 区 域。 本 项 目 符 合 《 胡 庄 镇总 体 规 划 》 的 要 求。 是项 目 环 评 应 结 合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优 化 养 殖 场 区 内部 布 置。 畜 禽 养 殖 区 及 畜 禽 粪 污 贮 存 、 处 理 和 畜 禽尸 体 无 害 化 处 理 等 产 生 恶 臭 影 响 的 设 施 , 应 位 于 养殖 场 区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位 置 , 并 尽 量 远 离 周 边 环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养 殖 区 、 畜 禽 粪 污 贮存 、 处 理 和 畜 禽 尸 体 无 害 化 处 理 等产 生 恶 臭 影 响 的 设 施 位 于 养 殖 场 区的 下 风 向。 项 目 周 边 500m范 围 内 无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是项 目 环 评 应 以 农 业 绿 色 发 展 为 导 向 , 优 化 工 本 项 目 通 过 选 用 益 生 菌 配 方 饲 是高 港 一 场 年 出 栏 10万 头 生 猪 养 殖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7艺 , 通 过 采 取 优 化 饲 料 配 方 、 提 高 饲 养 技 术 等 措施 , 从 源 头 减 少 粪 污 的 产 生 量。 鼓 励 采 取 干 清 粪 方式 , 采 取 水 泡 粪 工 艺 的 应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用 水 量。 场区 应 采 取 雨 污 分 离 措 施 , 防 止 雨 水 进 入 粪 污 收 集 系统。 料 、 合 理 设 计 日 粮 、 控 制 饲 养 密 度等 措 施 从 源 头 减 少 粪 污 的 产 生 量 ;项 目 采 用 干 清 粪 方 式 , 场 区 实 施 雨污 分 流 ; 粪 污 收 集 系 统 ( 收 集 池 )加 盖 处 理 , 防 止 雨 水 进 入 收 集 系统。 项 目 环 评 应 结 合 地 域 、 畜 种 、 规 模 等 特 点 以 及地 方 相 关 部 门 制 定 的 畜 禽 粪 污 综 合 利 用 目 标 等 要求 , 加 强 畜 禽 养 殖 粪 污 资 源 化 利 用 , 因 地 制 宜 选 择经 济 高 效 适 用 的 处 理 利 用 模 式 , 采 取 粪 污 全 量 收 集还 田 利 用 、 污 水 肥 料 化 利 用 、 粪 便 垫 料 回 用 、 异 位发 酵 床 、 粪 污 专 业 化 能 源 利 用 等 模 式 处 理 利 用 畜 禽粪 污 , 促 进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项 目 “种 养 结 合 ”绿 色 发展。 本 项 目 猪 粪 猪 尿 、 场 区 污 水 全量 收 集 经 固 液 分 离 , 固 体 部 分 到 固粪 处 理 区 进 行 堆 肥 发 酵 后 作 为 有 机肥 基 料 外 售 , 液 体 部 分 经 黑 膜 沼 气池 厌 氧 发 酵 后 沼 液 作 为 农 肥 还 田 ,沼 气 在 场 内 利 用。 是项 目 环 评 应 强 化 对 粪 污 的 治 理 措 施 , 加 强 畜 禽养 殖 粪 污 资 源 化 利 用 过 程 中 的 污 染 控 制 , 推 进 粪 污资 源 的 良 性 利 用 , 应 对 无 法 资 源 化 利 用 的 粪 污 采 取治 理 措 施 确 保 达 标 排 放。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项 目 应 配 套建 设 与 养 殖 规 模 相 匹 配 的 雨 污 分 离 设 施 , 以 及 粪 污贮 存 、 处 理 和 利 用 设 施 等 , 委 托 满 足 相 关 环 保 要 求的 第 三 方 代 为 利 用 或 者 处 理 的 , 可 不 自 行 建 设 粪 污处 理 或 利 用 设 施。 本 项 目 配 套 建 设 1个 收 集 池 和 沼液 储 存 池 , 场 内 实 施 雨 污 分 流 , 猪粪 猪 尿 、 场 区 污 水 经 管 道 全 量 收 集经 固 液 分 离 , 固 体 部 分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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