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doc15-物业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 监督检查物业管理服务的时间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房屋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签订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报居住小区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 不要随意相信 .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 可将此文 件 解密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 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居住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并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制止损坏居住小区物业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选聘专业公司或聘用专承担清洁、保安、绿化等专项服务工作; 从事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其他多种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 依据合同的约定,对不照章交纳各种费用的住户,可采取必要 的限制性措施,或视情节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对委托管理的房屋及相关的公共 设施进行维护、修善、更新; 承担居住小区内物业的保安、保洁、防火、绿化及其 他便民服务工作; 接受行业管理,重大管理措施提交管委会审议决定; 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 对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必湎严格履行与管委会签订的合同,按下列要求做好服务工作。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 不要随意相信 .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 可将此文 件 解密 实施管委会审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年 度计划时,必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技术标准。 将住宅的共用部份、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使用维护方法、要求、注意事项及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产权人和使用人; 经常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定期对住宅的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进行养护。 发现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公共设施损坏时,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维修; 接到物业损坏报修时、限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做好物业维修、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财务帐册; 定期向管委会报告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及物业管理费用的收支帐目,接受审核,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工作; 发现违反本办法或者居住小区公约的行为,应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管委会或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报告; 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做好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及维护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 不要随意相信 .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 可将此文 件 解密 第二十三条 产权人、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居住小区的公约,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及相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和场地,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人为造成房屋及公用设施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 物业出现严重 损坏,影响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时,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应当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维修。 第二十四 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doc15-物业管理(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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