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包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应为 10 万级以上洁净厂房,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 (适用焙烤型固体饮料); 3.干燥脱水设备( 干法生产的 产品 不 适用); ; 5.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71012020《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 QB/T362399《果香型固体饮料》 ; 备案 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原辅材料应符合 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 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 原辅材料中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获证企业的合格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