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产品相关标准 GB116732020《含乳饮料卫生标准》 ; GB163212020《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 ; GB163222020《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QB155492《乳酸菌饮料》 ; QB/T243999《花生乳(露)》 ;QB/T243899《杏仁乳(露)》 ; QB/T230097《椰子乳(汁)》 ;QB/T213295《豆乳和豆乳饮料》 ; QB/T230197《核桃乳(露)》 ;备案 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原料乳要符合 GB6914《生鲜牛乳收购标准》的要求,乳粉要符合 GB5410《全脂乳粉》和 GB5411《脱脂乳粉》的要求;植物蛋白饮料的原料(大豆、花生等)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 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 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 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 原辅材料中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获证企业的合格产品。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 源共享 ) 第 4 页 共 6 页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二)灭菌锅;(三)微生物培养箱;(四)生物显微镜; (五) 计量容器;(六)折光仪;(七)定氮装置;(八)酸度计;(九)分析天平( )。 七、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下列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注有“ *” 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 次检验。 带 ☆的项目为以非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植物蛋白饮料的微生物测定项目;带★的项目为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植物蛋白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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