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教育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介绍39页ppt-保险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须由中国 保监会 监制。 其它关注点 《 展业证 》 的登记事项若发生变更,由 所属保险公司 及时向 行业协会 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 展业证 》 遗失或因毁损而影响使用,由 所属保险公司补发或者更换。 17 第四章 展业行为管理 —— 业务员在营销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18 重要条款解析 第二十八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出示 《 展业证 》。 第三十一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 客观、全面、准确 地向客户披露有关 保险产品与服务 的信息,应当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 责任免除、犹豫期、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退保 等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 保险营销员销售 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 等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明确告知客户此类产品的 费用扣除 情况,并提示购买此类产品的 投资风险。 19 第三十三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将保险单据等重要文件交由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本人 签名确认。 第三十六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宣传等二十二项)。 第三十七条 中国保监会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披露保险营销员 《 资格证书 》 、《 展业证 》 信息以及 保险营销员的诚信记录。 20 营销员必须在所属公司 授权范围 内展业、展业时必须出示 《 展业证 》。 其它关注点 营销员不得与 非法保险机构 发生业务往来、不得同时与 两家以上保险 公司签约。 保监会有权对营销员的 《 资格证书 》 、 《 展业证 》 、诚信记录 等信息进行披露。 21 第五章 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 —— 主要规定了业务员在岗前与上岗后,应当接受的培训 22 重要条款解析 第三十八条 保险营销员申请领取 《 展业证 》 、年审 《 展业证 》 和换发《 资格证书 》 ,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有关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条件。 岗前培训是指保险营销员 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 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后续教育是指保险营销员 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 每年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23 重要条款解析 第三十九条 保险营销员 首次 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 80小时 的岗前培训,其中接受 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 时间累计不得少于 12小时。 第四十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每年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 36小时 的 后续教育 ,其中接受 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 时间累计不得少于 12小时。 24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 1月 31日前 ,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报告应当包括 上年度 开展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以及 本年度 的培训计划。 第四十二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持有由 中国保监会 监制的 《 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 》。 25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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