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康爱防癌保险介绍宣导13页ppt-保险综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同一日期)开始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应缴保险费。 获豁免的保险费被视为已缴付,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仍然有效。 于豁免保险费期内,保险费获豁免的所有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变更。 客户 X先生, 31岁,选择投保 10年缴费、保障至 65岁的康爱保险计划,附加康爱防癌疾病保险金额为 10万元。 年缴保费: 3114元(其中主险 3100元、豁免保费 14元)。 累计保费 =3114x10=31140元 满期金 =3100x10x106%=32860元 防癌保险金 =10万 8 保障示例 • 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康爱 防癌保险 – 保障举例 (满期) 首次诊断为癌症, 赔付癌症保险金 10万 缴费期 满期金 :32860元 2 首次诊断为癌症, 赔付癌症保险金 10万 已缴保费 保费豁免 满期金 :3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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