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广州缘生源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示稿(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土地利用相符性分析 根据《白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所在范围为建设用地,可作为工业厂房使用。 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第二十九条规定 “流溪河流域内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工矿企业、工业园区、居住小区、旅游宾馆、餐饮企业应当自行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或者自建污水管网接驳公共污水管网,确保其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所在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质要求;前款规定的工矿企业、工业园区、居住小区、旅游宾馆、餐饮企业,尚未配套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者污水管网未接驳公共污水管网的,不得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建设项目 ”。 本项目距离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最近距 离约 2km,位于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 +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人和镇西成村工业安置区污水处理站 ; 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除外)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 一 级标准后排入人和镇西成村工业安置区污水处理站。 因此,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不直接排入水环境,属于污水管网覆盖区域,符合《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广州市流 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禁止在流溪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流溪河流域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河道、河涌、湖泊、水塘、水库、灌溉渠等水体设置排污口,不得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不符合所在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要求的水污染物。 排污单位输送、贮存污水或者其他废物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11 等向地下排污。 ”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 +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人和镇西成村工业安置区污水处理站 ; 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除外)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 一 级标准后排入人和镇西成村工业安置区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经做防渗措施。 因此,不会对流溪河流域的环境产生影响,符合《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中第三十一条规定。 根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下列设施、项目: (一) 剧毒物质、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垃圾填埋、焚烧项目; (二) 畜禽养殖项目; (三) 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旅游项目; (四) 造纸、制革、印染、染料、含磷洗涤用品、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电镀、酿造、农药、石棉、水泥、玻璃、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 (五)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其他设施项目。 本项目距离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最近距离约 2km,位于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 项目 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的 “C2682化妆品制造 ”,主要原辅料为常规化妆品原料。 对照《危险化学品目 录( 2018 版)》及《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8 版)实施指南(试行)》,项目生产过程所使用到原料及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项目不涉及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和运输;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 +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人和镇西成村工业安置区污水处理站 ; 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除外)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 一 级标准后排入人和镇西成村工业安置区污水处理站。 因此,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不直 接排入水环境,不属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中提出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 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 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 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82020 年)》(粤环发 [2018]612 号)中的规定: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排查清理 “散乱污 ”企业。 加强涉 VOCs“散乱污 ”企业排查和整治工作,建立管 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 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产业布局规划,但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可通过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依法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治。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 (二)深入挖掘固定源 VOCs 减排。 其他行业。 各地市应结合产业结构特征和 VOCs 减排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本地典型工业行业,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开展 VOCs 治理减排,确保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 VOCs 总量减排目标。 ” 本项目属于化妆品简单混合分装项目,工艺简单,所用原料均不属于活性强的芳香烃、烯烃、烷烃、醛类、酮类等,生产过程采用密闭、管道一体化生产设备,有机废气量少,建设单位拟将收集的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符合政策要求。 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化妆品生产和销售,属于化妆品制造行业,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项目,符合政策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 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82020 年)》(粤环发 [2018]6 号)中的相关规定。 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的相符性分析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的政策、规划要求如下:( 1)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基本要求: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VOCs 物料储罐应密封 良好; 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密闭空间的要求。 ( 2)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基本要求:液体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13 采用非管道输送法式转移液体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法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 ( 3)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基本要求:液态 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灌)、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 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的空间内操作,或 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粉末、粒状 VOCs 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法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 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除尘设施、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VOCs 物料卸料过程应密闭,卸料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废气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本项目实际情况如下:( 1)本项目原辅料使用密封塑料桶暂存于生产车间的密闭原料仓内,盛装原辅料的容器在非取用状态时处于加盖密封状态,可有 效控制 VOCs 废气挥发至空气中。 ( 2)项目使用的原辅料采用密封塑料桶进行转移,原辅料从密封塑料桶经泵引至乳化锅,基本满足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 3)项目不涉及 VOCs 物料的化工生产过程,在配料、混合搅拌、乳化、灌装、喷码作业过程中会挥发少量的 VOCs,项目配料、混合搅拌、乳化、灌装、喷码工序的操作时间短,有机废气挥发量少,生产过程采用密闭、管道一体化生产设备,有机废气量少,建设单位拟将收集的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符合政策要求。 本项目废气处理均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 要求,是符合其相关规定的。 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20182010 年)》(粤府 [2018]128 号)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20182010 年)》(粤府 [2018]128 号)文件中规定: “(一)升级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深入实施传统支柱型产业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制定重点转型升级产业目录。 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6 部位《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方案,严格质量、环保、能耗、安全、技术方面的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进一批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重点清查钢14 铁、有色、水泥、玻璃、陶瓷、化工、造纸、印染、石材加工和其他涉 VOCs 排放等行业能耗。 环保达不到标准的企业。 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方法。 (二)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 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未完成年度煤炭总量控制目标的市,任务结转累加至下一年度,并禁止新建耗煤项目。 (四) 全面深化工业源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25. 推广应用低 VOCs 原辅材料。 出台《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限值》,规范产品生产及销售环节。 在涂料、胶粘剂、油墨等行业实施原料替代工程。 重点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到2020 年,印刷,家具制造、工业涂装重点工业企业的低毒、低(无) VOCs 含量、高固份原辅材料使用比例大幅提升。 ……” 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化妆品生产和销售,属于化妆品制造行业,不属于钢铁、有色、化工、印染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本项目生产供热均为电加热,不涉及煤炭使用;本项目原辅材料均为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符合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 本项符合《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20182010 年)》(粤府 [2018]128号)文件中相关规定。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成工业区华盛北路 26 号厂房,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和交通道路。 项目东面与广州天翼化妆品有限公司相邻,南面与商铺及工业厂房相邻,西面与广州市玛茜特皮具有限公司相邻,北面与毅远塑胶模具股份公司和毅达成品组装股份公司相邻。 本项目 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四至情况详见附图 2, 项目实景见图 11。 项目为新建项目,生产设备未进厂安装,目前生产车 间处于空置状态,项目实际未投产。 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项目周边多为工业厂房和道路,区域主要环境问题为: 废气:周边工业厂房产生的工业废气、周边道路过往机动车产生的尾气; 废水:周边工业厂房产生的工业废水、工厂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噪声:周边工业厂房的工业噪声及周边道路过往机动车噪声等; 15 固废:周边工业厂房的工业固废及工厂员工的生活垃圾。 因此,项目周边主要环境问题为周边企业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及废气污染等。 项目东面: 广州天翼化妆品公司 项目西面: 广州市玛茜特皮具有限公司 项目南面:商铺及工业厂房 项目北面:毅远塑胶模具股份公司和毅达成品组装 股份公司 项目厂房照片 图 11 项目四周照片 16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 (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 一、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城工业华盛北路 26 号,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23176。 20′″,东经 E113176。 16′″,属于白云区辖区。 白云区位于珠江三角洲北部,地貌以丘陵和冲积平原广布为特征。 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属九连山 脉的延伸。 东部和东北部形成连片的高、低丘陵,分布着东北 —西南走向经过分割的 20 米、 40 米台地。 中部为广花平原集中于流溪河及小北江两岸,西部是珠江水系,河网交织,珠江西航道,巴江河及流溪河流经境内,既得灌溉之便,更得航运之利,其中流溪河更是广州市民主要的饮水源。 二、地形地貌 白云区地貌主要由丘陵山地、台地和平原构成。 本区东部属侵蚀、剥蚀构造地貌,为丘陵山地,面积 526km2,占全区面积的 %,一般高度在 200 米以下;少数为高丘,高度在 250~500 米之间;溪流沿岸河谷平原,流溪河沿岸属台地,相对高度 在 5~ 35 米。 西部和西南部属台地和冲积平原,面积 ,占全区面积的 %。 三、地质情况 白云区内地质母岩主要有以下几种:石炭系的浅海相砂页岩,主要分布在太和一带;二叠系的灰黑色灰岩夹炭质页岩,埋伏在三元里、嘉禾一带地下,厚度 140 m 以上,灰黑色灰岩页岩粉砂岩与灰白色长石细砂岩互层,主要分布在新市、嘉禾、岗头等地,厚度在 800m 以上;下株罗系的石英砂岩,砂砾岩页岩,夹煤层,厚度大于 200m,仅分布于龙归 石井盆地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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