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oc11-物业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3)、保证停车有序, 24 小时设专人看管;( 4)、长 期存放的,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消防管理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此资料来自企业 (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八)、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箱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物字( 1998)、第 799 号文件规定。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 1)、主梯 6: 00- 24: 00 不间断运行, 0: 00- 6: 00 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室,并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 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凡有备梯的,在高峰期 6 点- 8 点、 17点- 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 30 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 23 点至次日 5 点以内完工;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物字( 1998)、第 799 号文件规定。 (十)、装修管理服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 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 2)、务制度;( 3) 、查验业主装修方案,( 4)、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 5)、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6)、装修期间,( 7)、 此资料来自企业 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 8)、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 9)、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10)、业主装修结束后,( 11)、应进行检查。 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 12)、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表二、经济适用房小区、直管和自管公房小区、危旧房改造回迁小区管理服务标准 项目范 围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综合管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 2)、务工作计划,( 3)、并组织实施;( 4)、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 5)、进行安全普查,( 6)、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7)、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 8)、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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