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业务关联与其核心竞争力doc13-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在目前证券业结构并不理想、行业平均盈利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定位合理的券商仍然可能获取较高的收益率,其根本基础是 持久性竞争优势,特别是两种基本的竞争优势:低成本和歧异性。 券商在证券业所具有的优势或劣势的显著性最终取决于其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对相对成本和歧异性有所作为,因此券商的业务关联结构应在相对成本及歧异性方面作出反应。 券商低成本战略的目标是成为证券业中经营成本最低的券商,并将低成本地位转化为高收益,从而取得高于证券业平均水平的收益。 券商成本优势的来源包括追求规模经济、特殊资源 (如与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良好关系 )、特殊产品或服务及创新能力等因素。 尽管券商可依赖低成本战略来获得竞争优势,但仍必须在 相对竞争对手标新立异的基础上创造优先的竞争地位,它保证券商为获取满意的市场份额而进行的必要的让利行为不会抵消低成本优势,从而确保领先于证券业平均收益水平。 在歧异战略的指导下,券商应力求就客户广泛重视的一些方面在产业内独树一帜。 它可选择许多客户视为重要的一种或多种产品或服务 (如并购、项目融资 ),或某一特定区域 (如东部沿海、中西部等 ),以某种独特的方式来满足客户的要求,它将依靠该种独特的地位而获得溢价的报酬。 歧异战略的基础是产品本身或服务、客户种类及地区分布、销售服务体系等因素。 因此,券商的歧异战略必 须基于上述强项原则,分析自身的优势,合理选择构成业务关联结构的业务单元,并在下述关联原则的指导下,寻求各业务单元间的有机关联,使之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优势,实现低成本战略和歧异性战略,从而真正实现规模效益。 此资料来自企业 三、关联原则 券商通常同时开展多项业务,但目前券商业务间 (特别是经纪、自营、投行三大业务 )缺乏相互关联,无法协同作战,大大影响了券商的经营能力。 本文认为,券商业务结构构造的第三条原则是关联原则。 即券商各业务单元应相互支持,彼此共享某些基础价值活动、分担某些成本,这样业务单元关联也可转变为券 商竞争优势。 业务关联源于共同的客户、销售渠道、技术和其他因素,不同业务单元间基本技能或管理特定类型活动的经营手段的转化,业务单元之间有可能共享某些基本的价值活动并分担某些成本,业务关联即由此产生。 如果关联带来的共享所降低的成本或增加的产品歧异性足以超过共享成本,而且竞争对手难以在这种共享方面相匹敌,那么共享活动能导致持续性的竞争优势。 目前来看,券商各业务单元至少可在下列方面构成关联:研究、信息等后勤支持活动;政府机构、地方政府及上市公司等客户服务网络;研究、投行、自营及经纪业务间的纵向支 持系统等。 我们不应孤立地看待本文提出的券商业务三原则,而应该看到这三条原则是相辅相成的,其关系十分紧密,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互相配合。 简单来说,可将其关系概括为:业务结构中每项业务单元的选择要符合强项原则,业务单元的组合要遵循关联原则,其最终的组合结果要达到低成本原则和歧异原则。 实施券商业务关联 的制度与机构安排 一、区域性管理制度 券商区域性管理即指实行三级授权,设立区域性的管理总部,证券营业部作为三级法人在区域性管理总部的领导下从事工作,这种模式近年来已被许多券商所采用。 它实质 上 此资料来自企业 是券商业务间的横向整合。 经济、文化的地域性是券商区域管理总部存在的基础。 由于地区性的差异,各地经济、文化生活带有浓厚的区域性特点,如果能植根于本地,必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是目前券商大多有了业务匆匆而来,办完事又匆匆而去,难以与服务对象形成鱼水相融的关系。 据统计,作为上市主承销商而又能接到第一次配股业务的不到 30%,从而影响券商业务的持续发展。 目前许多券商争当地方政府和企业财务顾问,可以说是对这一失误的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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