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衣厂厂规总章(doc)-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 , 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出处理。 2. 未满十六岁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标准。 3. 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 , 应于接到通知后 , 按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4 页 共 8 页 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 , 并缴验下列资料 : 41. 人事资料卡。 42. 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 侵占或亏欠款 (物 )者。 52. 不法毁损公物者。 53. 擅自越权处理事务 , 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 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 (含家属 )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5. 因营运需要及符合原则下 , 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6. 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 , 终止劳动契约。 71. 歇业或转让时。 72. 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 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 , 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 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1. 员工欲终止契约时 , 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 , 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 1. 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 , 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 工作时间 : 早上 8:00 到 12:00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5 页 共 8 页 中午 2:00 到 18:00 晚上 19:00起至 22:00 (加班 ) 3. 迟到 21. 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