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doc-保险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确保普通账户资产和独立账户资产在账户设置、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账户记录等方面的独立、清晰与完整。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分析各类账户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资产配置政策规定或者相关合同约定,合理安排各类资产配置比例。 第十八条 根据《 保险法》及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各类账户配置的资产,主要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另类及其他投资资产。 第四章 普通账户配置管理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业务负债特征,细分普通账户,综合分析各普通账户之间的关系、普通账户资产负债关系,确定各类账户预期收益目标和风险指标,制定和实施资产配置政策。 主要程序包括: (一)资产和负债分析; (二)拟订资产配置政策; (三)资产配置决策; (四)实施资产配置政策; (五)定期检测; (六)评估及调整资产配置等。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采用现金流、期限、成本率、有效久期、凸性等指标,量化评估各类普通账户负债特征、存量资产和资产负债缺口状况。 保险公司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当提供各普通账户负债信息、财务数据、资产数据、新产品信息及相关分析材料。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当以资产负债分析为基础,结合宏观分析、市场分析和情景假设,充分采纳各职能部门意见,拟订资产配置政策。 资产配置政策主要包括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和年度资产配置计划。 第二十二条 资产战略配置规划是指中长期资产配置的战略安排。 期限至少为三年,每年至少滚动评估一次。 主要内容包括: (一)宏观经济趋势、保险业务和负债特征、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等决策依据; (二)长期收益目标和长期业绩比较基准; (三)各币种、地区和市场资产配置比例; (四)允许、限制及禁止配置资产标准; (五)流动性、期限结构和再投资计划; (六)会计分类原则和绩效考核机制等。 第二十三条 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是指根据资产战略配置规划,结合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状况 分析,制定的一年期资产配置策略。 主要内容包括: (一)年度经济形势分析、各市场分析、负债特征变化及各类资产风险收益预期等决策依据; (二)资产负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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