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个险区域收展部续收保单管理制度(doc)-保险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本 资料来自 户经理工号、客户经理姓名等项目。 对失效保单的公告每 10 天为一周期,公告日期比保单失效日期至少应提前 2 天进行,遇节假日则提前公告。 第七条: 客户经理收到续收资料前已经失效的保单,应于收到续收资料后 3 个工作日内到续收管理人员处登记;客户经理自己负责的续收保单失效,应于保单失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到续收管理人员处登记。 续收管理人员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人作相应处理,未及时登记者由该客户经理承担失效责任。 因客户经理 本人原因造成保单失效者,责令为客户办理复效手续,并承担所有复效费用;构成违规行为的,同时移交督察岗人员进入违规处理程序(具体见《业务质量规范与考核》。 因客户自己原因造成保单失效,业务员应对客户讲清保单失效将对客户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应由客户亲笔签名确认,同时客户经理须到内勤人员处登记,填写失效保单登记表(附件 1),没有客户签名确认及登记者,由该客户经理承但失效责任。 经确认的由客户原因造成的失效保单,考核时可作为免考核件。 第五章 疑难件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所指疑难件是指因拆迁、客户搬迁等各种原因造成的,通过公司确定的五种找寻方式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的续收件。 各客户经理收到续收资料后,在续收当月不能与客户取得联系收取保费时,应于当月将该单申请疑难件处理,及时到续收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续期收费疑难件申报表(附件 2。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