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doc16)-保险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目;发生的清理收入,借记 银行存款 收入户 或 现金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租赁、经营等取得的收入,直接记入失业保险基金,借记 银行存款 收入户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年末余额为历年滚存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 第 302号科目 固定资产基金 本科目核算按规定为提高失业职工职业技术素质和再就业能力而用转业训练费购置固定资产而形成的基金。 购置固定资产时,借记 失业保险基金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同时,借记 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和转让时,按固定资产原值核销固定资产基金,借记 固定资产基金 科目,贷记 固定资产 科目。 本科目年末余额为历年形成固定资产而占用的基金总额。 第 303号科目 生产自救周转金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8 页 共 16 页 本科目核算经批准自失业保险基金中划转的生产自救周转金的累计余额以及按规定运用生产自救周转金所获得的利息收入等。 经批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转的生产自救周转金,借记 失业保险基金 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规定 运用生产自救周转金取得的利息收入时,借记 银行存款 收入户 科目,贷记 利息收入 科目。 借出的生产自救周转金不能偿还的,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借出生产自救款 科目。 本科目余额为历年滚存的生产自救周转金结余。 第 401号科目 失业保险金收入 本科目核算按规定向企业收缴的失业保险基金。 收到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借记 银行存款 收入户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将失业保险金收入转入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借记本科目,贷记 失业保险基金 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 402号科目 利息收入 本科目核算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家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生产自救周转金的存款利息收入直接并入生产自救周转金帐户,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结息通知单,借记 银行存款 收入户 科目,贷记本科目。 银行存款支出户的利息收入应定期转入银行存款收入户 中,收到利息时,借记 银行存款 支出户 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入银行存款收入户时,借记 银行存款 收入户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支出户 科 目。 购买的国家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时,按本息合计,借记 财政专户存款 科目,按债券本金部分,贷记 债券投资 科目,按利息部分,贷记本科目。 期末,将利 息收入转入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借记本科目,贷记 失业保险基金 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9 页 共 16 页 第 403号科目 财政补贴收入 本科目核算失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由同级财政给予的补贴。 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时,借记 银行存款 支出户 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将财政补贴收入转入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借记本科目,贷 记 失业保险基金 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 404号科目 转移收入 本科目核算随异地职工调入本地而转入的失业保险基金。 收到异地职工调入转来的失业保险基金,借记 银行存款 收入户 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将转移收入转入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借记本科目,贷记 失业保险基金 科目。 本科目应按转入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帐。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 406号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 本科目核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上级拨给的失业保险基 金。 收到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拨的失业保险基金时,借记 银行存款 收入户 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将上级下拨收入转入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借记本科目,贷记 失业保险基金 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 407号科目 下级上解收入 本科目核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上解的失业保险基金。 收到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解的失业保险基金时,借记 银行存款 收入户 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将下级上交收入转入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借记本科目,贷记 失业保险基金 科目。 本科目应按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置明细帐。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 409号科目 其他收入 本科目核算除前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滞纳金收入等。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0 页 共 16 页 发生的其他收入,借记 银行存款 收入户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将其他收入转入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借记本科目,贷记 失业保险基金 科目。 本科目应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帐。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 411号科目 失业救济金支出 本科目核算按规定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给失业 职工的基本生活费。 支付失业救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现金 、 银行存款 支出户 科目。 期末,将失业救济支出转入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借记 失业保险基金 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 412号科目 医疗补助支出 本科目核算按规定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给失业职工在失业期间发生的医疗补助费。 支付医疗补助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现金 、 银行存款 支出户 科目。 期末,将失业救济支出转入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借记 失业保险基金 科 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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