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标准(doc)-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间加强对乘客上下秩序的维护和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 ; (七 )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当定期对渡口、渡船进行安全检查; (八 )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当组织对渡运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教育和操作培训等; (九 )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针对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十 )“ 三无 ” 船、渔船、农用船等非渡船非法从事渡运得到制止和取缔。 二、渡口 (一 )渡口必须经过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取得批文; (二 )渡口必须具备渡船停靠及方便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三 )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的具备水上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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