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标准(doc)-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间加强对乘客上下秩序的维护和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 ; (七 )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当定期对渡口、渡船进行安全检查; (八 )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当组织对渡运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教育和操作培训等; (九 )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针对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十 )“ 三无 ” 船、渔船、农用船等非渡船非法从事渡运得到制止和取缔。 二、渡口 (一 )渡口必须经过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取得批文; (二 )渡口必须具备渡船停靠及方便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三 )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的具备水上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安全管理人员;。云南省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标准(doc)-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
相关推荐
明理由,并在举行听证会的三日前告知行政复议机关。 第十三条 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或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 (二)可以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的人员作为代理人。 (三)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四 )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可以就本案及证据有关问题向被申请人、第三人和证人提问; (五) 核对听证笔录。 第十四条
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第二十条 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有证人的签名。 不能签名的,应当以按手印的方式认可; (三)注明出具日期; (四)附有证明证人身份的有效法律文件。 第二十一条 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供的在行政复议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 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5 页 共 10 页 四 )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食品卫生知识; 五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六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售食品的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自办非经营性餐饮宴请他人的,应当注意食品卫生,防止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 第三章 食品卫生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国家未制定卫生标准而又需要在全省统一食品卫生要求的
144 16 47 81 134 10 0 1 12 131 临沧地区 124 36 38 50 107 14 3 3 7 114 丽江地区 97 16 49 32 71 25 1 0 14 83 迪庆州 42 8 6 28 40 1 1 4 1 37 怒江州 30 15 14 1 24 6 0 0 3 27 第十二条 存在的问题 (一) 管理工作无法可依。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现行成品油管理办法
发展。 全年交通运输邮电仓储业增加值为 亿元,比上年增长 %。 交通运输业稳步发展。 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周转量 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 %。 其中,铁路 亿吨公里,增长 %;公路 亿吨公里,增长 %;航空 亿吨公里,增长 %;水运 亿吨 公里,增长 %。 旅客周转量 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 %。 其中,铁路 亿人公里,增长 %;公路 亿人公里,增长 %;航空 亿人公里,增长 %;水运 亿人公里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 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具有非实质响应性的投标文件而被拒绝。 重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具体详见第九章评标办法 )。 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