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潜规则(doc115)成功必度之书-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么一个半个的也不要紧。 即使他真成功了,告了下来,也并没有什么人因此受到处罚。 大不了不过是以后不再收了,毛县长们还可以借此机会留名青史。 对于这种结局,即官吏衙役失败而告状者胜利的结局,四川《荣县志》上也有记载: 大约在十九世纪中期,四川荣县收粮的时候,户房书吏(县财政局干部)总是大模大样的晚来早走。 栅门一步之隔,门里悠哉游哉,门外 边人山人海,拥挤不堪,后边的人挤不过来,前边的人挤不出去。 为了不受这种苦,很多人出钱托有后门的揽户代交。 就好像现在一些手续复杂作风拖沓的什么局门口总有许多代理公司一样,只要你肯多掏钱,总能找得到包揽钱粮的代理人。 有的人干脆直接出钱贿赂。 不如此,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得能纳上粮,家里的农活也耽误不起。 另外还有一些欺负老百姓的地方,譬如几分银子便凑整算一钱,银和钱的折算率也从来没有个准头,总是向着有利于官吏,不利于百姓的方向狠狠地折等等。 有个叫王开文的农民,很有气节,愤恨不平地到县里告状。 县里不受理,王开文就 去更高一级的衙门上诉。 县里派人将他追捕回来,将他枷在大街上示众,还是那套杀鸡吓猴的老手段。 没想到王开文气壮山河,在众人面前大呼道:谁和我同心。 谁愿意掏钱跟他们干。 当地农民受了多日的鸟气,憋得难受,就挥舞着钱币来表示愿意,只听挥舞钱币的声音如同海潮,响成一片。 《荣县志》上描写道: 县令大骇 ,赶紧把王开文释放了,还安慰了他一番。 从此收粮的弊病有所好转。 荣县的乱收费问题并没有因为一个英雄般的王开文得到根本解决。 数十年之后,到了光绪初年,这里又冒出了一个刘春棠事件。 刘春棠是书院的生员, 也是读书人。 他的朋友梁书安和吕瑞堂在纳粮的时候也被搜刮勒索,提出异议还被训斥谩骂了一顿。 这二位不服,知县就说他们喧嚣公堂,要以这个罪名惩办。 后来听说是书院的生员,就好像现在的大学生,归教委系统管的,很可能还是未来的国家干部,这才饶了他们。 13 当时,每年征税的时候,书役百余人威风凛凛,顾盼左右,正税之外还索要房费、火耗、票钱、升尾等诸多名目。 交税的人稍微有点异议就挨一顿呵斥。 畸零小数的税额,一厘(千分之一两,约 )银子凑整,竟要征钱二百文,多收一百多倍。 老百姓早已满肚子怨气。 有人闹起来后,民众集资 捐钱,请刘春棠出面上诉。 到了公堂之上,刘春棠先请知县颁布从前定过的征粮章程,然后又出示了将一厘算做二百钱的票据。 知县推托道:过去定的章程,年代久远无从稽查。 至于多收这点钱嘛,乃一时疏忽。 总之是告不下来。 这时候又出了一件事。 一位名叫戴龙恩的人,被收了双份的津贴和捐输,他要求退还多收的部分,可是多收的人就是不退。 于是戴龙恩和刘春棠联手,一起到省里告状,把荣县境内乱收费的种种弊端都给抖搂出来了。 但是和李燧一样,这两位在省里并没得到好下场,刘春棠也被省里拘留起来。 剩下个戴龙恩,不屈不挠地上北京告状。 结果还算他运气。 户部(中央财政部)将这个案件发还四川审讯,第二年,四川按察使司真审了,而且判决下来了。 这一场拼出性命的折腾,换来了一块铁碑,上边铸着征税的正式规定,譬如早晨就要开始征收,到下午三点以后才能停收,收粮的人不许擅自离开让粮户等候,银和钱的折算率按照市价计算等等。 拼出命来才争取到一个下午三点之前不许停收,真不知道那些衙役原来是几点下班的。 ( 3) 我不知道后来的结果。 但我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些铁铸的话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我读过苏州府常熟县从明末到清初立的六块石碑,都禁止收漕粮过程中勒索老 百姓的相似勾当。 如果勒石刻碑真能管用,何至于重复立上六座。 现在可以算个总账了。 李燧为了五十块钱破产走五千里。 王开文为了排不起队上访告状。 排队值多少钱呢。 一般说来,农村日工一天不过二三十文钱,雇人排上十天队也不过二三百文。 刘春棠赴省告状之前,向知县出具的证据也是将一厘银子折成二百文的票据。 就算白白收了他二百文钱,又能有多大的损失呢。 折合成现在的人民币,这二百文不过六七十块钱。 只要设身处地想一想,我们就可以胸中有数:究竟能有多少人,肯为这几十块钱耗时几个月,奔走几千里。 那可是一个没有汽车和火车的年代。 这笔账还不能如此简单地计算。 因为历史经验已经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们,奔走几千里并不是惟一的代价。 被告必定要反击,要找茬治你的罪,给你戴枷,关你入狱,拿你杀鸡吓猴。 站在贪官污吏的立场上算一算,我们就可以知道,他们对此事的重视程度抵得上告状者的一百倍。 假如三五万户老百姓供养着三五百位贪官污吏蠢役,人家一个吃着你一百个,你的几十块钱就是人家的几千块钱,如此重要,贪官污吏岂能不奉陪到底。 如果你是为了尊严 14 或者叫面子,人家难道就不需要尊严和面子。 官家的面子当然比小民的面子更加值钱。 即便你甘愿付出上述两道代价 ,仍然不等于解决问题。 争取胜利的决心与胜利本身的距离还遥远得很。 究竟有多么遥远呢。 胜利的概率究竟有多高呢。 清嘉庆四年( 1799年),参与编修《高宗实录》的洪亮吉分析了告状中的利害格局,然后给出了一个估计数字。 洪亮吉说,在大省里当领导,成为一个方面大员,就像过去一样,出巡时每到一站都有按规矩应得的礼物,还有门包。 平时在家,则有节礼、生日礼,按年则有帮费。 升迁调补的时候,还有私下馈谢的,这里姑且不算。 以上这些钱,无不取之于各州各县,而各州县又无不取之于民。 钱粮漕米,前数年尚不过加倍,近来加倍还不止。 省里几套班子的领导们,以及下属的地、市,全都明知故纵,要不然,门包、站规、节礼、生日礼、帮费就无处出了。 各州各县也明白告诉大家: 我之所以加倍,加数倍,实是各级衙门的用度,一天比一天多,一年比一年多。 但是细究起来,各州县打着省地市各级领导的旗号,借用他们的威势搜刮百姓,搜刮上来的东西,上司得一半,州县揣到自己腰包里的也占了一半。 刚开始干这些事情的时候,还有所顾忌,干了一年二年,成为旧例,现在已牢不可破了。 这时候你找总督、巡抚、藩台、臬台、道、府告状,谁也不会管你,连问都不问。 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当 中,偶然有一个两个咽不下这口气,到北京上访的,北京方面也不过批下来,让总督巡抚研究处理而已。 派钦差下来调查就算到头了。 试想,老百姓告官的案子,千百中有一二得到公正处理的吗。 即使钦差上司比较有良心,不过设法为之调停,使两方面都不要损失太大罢了。 再说,钦差一出,全省上下又是一通招待,全省的老百姓又要掏钱。 领导们一定要让钦差满载而归,才觉得安心,才觉得没有后患。 所以,各州县的官员也明白了,老百姓那点伎俩不过如此。 老百姓也明白了,上访告状必定不能解决问题,因此往往激出变乱。 湖北当阳和四川达州发生的事变,都证 明了这一点„„ 洪亮吉把他的这番分析交给了军机大臣成亲王。 亲王又给嘉庆皇上看了。 洪亮吉说了这么多话,核心的意思,就是官逼民反,或者叫造反有理。 搜刮老百姓是各级官员的共同利益所在, 这就决定了老百姓告状的成功率不过千百之一二。 因此,除了造反之外没有更好的出路。 看了这种观点,皇上很生气,说这家伙说话怎么这么愣,于是撤了他的职,让廷臣一起审他,不过也嘱咐说不要上刑。 会审的结果,廷臣们建议砍掉这个愣家伙的脑袋。 最后处理的时候,皇恩浩荡,从宽发落,将洪亮吉发配新疆伊犁戍边。 洪亮吉老实认罪,痛哭流涕,感谢宽大处理。 ( 4) 15 各级官员都是聪明人。 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大家都认清了局势。 这种局势,对老百姓而言,首先就是不值得为了那点乱收费而用几个月的时间,跑几千里路去告状。 告状花的钱,打发一辈子的乱收费也有富余,告状必定是亏本的买卖。 其次,贪官污吏准备付出更大的代价打掉出头鸟。 一旦坏了规矩,他们的损失将极其巨大。 因此出头鸟很可能赔上身家性命。 第三,在付出上述重大代价之后,告状者的成功概率不过千百之一二。 结论 : 民不和官斗。 出头的椽子先烂。 屈死不告状。 对官吏而言,结论就是洪亮吉说的那句话:老百姓的那点伎俩 不过如此。 老百姓是个冤大头。 且不必说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更不必说什么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人家骂了他,打了他,吸了他的血,他连找人家的家长哭诉告状都找不起。 惟一合算的选择,只剩下一个忍气吞声,继续让人家吸血。 这很像是狼和羊在一起。 一个长着利齿,而且不吃素。 另一个吃素,偏巧还长了一身好肉。 虽然头上也有一对犄角,但那是用于公羊之间打架的,在异性面前自我显示的时候还管用,见到那个大嘴尖牙的灰家伙就只有哆嗦的份了。 只要是狼和羊在一起,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定局了。 假如你愿意,尽可 以规定羊称狼为父母,狼称羊为儿女。 颠倒过来当然也可以,让狼跟羊叫爹娘或者叫主人,羊则有权把狼叫做儿子或者仆人。 随便你怎么规定,反正狼要吃羊。 如果某羊不反抗,也许能多活几天,一时还轮不上被吃。 敢于反抗者,必将血肉模糊,立刻丧命,绝少成功的希望。 冤大头是贪官污吏的温床。 在冤大头们低眉顺眼的培育下,贪官污吏的风险很小,麻烦很少,收益却特别高,因此想挤进来的人也特别多,他们的队伍迅速壮大。 但是最终会遇到一个问题。 就好像狼群在羊群的养育下迅速扩大一样,大到一定的程度,羊群生长繁殖的速度就供不上人家吃了,羊群要 被吃得缩小以致消亡了。 这时候,狼的末日也就不远了。 这竟是双输的结局。 其实,中国历代老狼的经验很丰富,完全明白这个道理。 那些为天子牧民或者叫牧羊的肉食者,都知道羊是狼生存的根本 简称 民本。 大家都懂得爱护羊群的重要意义。 奈何抵抗不住眼前绵羊的诱惑,也抵抗不住生育狼崽子的诱惑。 这也是有道理的:我不吃,别的狼照样吃;我不生,别的狼照样生。 个体狼的利益与狼群的集体利益未必一致。 如果我的节制不能导致别人的节制,我的自我约束对羊群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徒然减少自己的份额而已。 在老狼忍不住饕餮的时候,我可以听到 一声叹息:它们要是变成刺猬,俺们不就变成清官了么。 16 注: (1):《皇明经世文编》卷一百九十一,汪应轸:《恤民隐均偏累以安根本重地疏》 (2):参见民国《眉山县志》卷十一,人物志,第 68页;卷九,职官志,第 2425页。 转引自《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第 593页。 (3):参见民国《荣县志》,食货第七,第 58页。 转引自《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第 591页。 (4):《清史稿》卷三百五十六,列传一四三,洪亮吉。 公平是有等级的 道光十九年( 1839年),山西巡抚(省府一把手 )申启贤到雁北一带视察工作。 路过代州(今代县),当地一些里正(类似村长)和绅耆(类似老知识分子或退休老干部)拦住轿子告状,反映驿站在征收号草中的问题。 ( 1)拦大官的轿子和敲登闻鼓告状一样,都是很叫官员反感的行为,所告事实如有出入,按规定就要打八十板子,这是足以要老头们的性命的责罚。 韩愈说 “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 ,让这些老头和村干部感到不公平,非要鸣一声不可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清朝的驿站近似现在的邮政局,号草就是驿站马匹食用的草料。 这些草料由本县百姓分摊,按期交纳。 那些老人和村长控诉说,驿站收号草有两条 不公平,一是大秤不准,经常七八十斤号草上秤而秤不起花;二是必须向收号草的驿书和家人交纳使费,不然他们就不肯收。 第一条无须解释了。 第二条,用当代语言来说,就是非得再掏一笔辛苦费,才能请动驿书和“家人”的大驾,麻烦他们收你的号草。 驿书近似现在的县邮政局领导,“家人”则是县令的私人亲信,近似生活秘书。 《大清会典》规定,驿站的财政费用由当地州县政府提供,州县官员派亲信来收号草,就体现了这份权力和责任。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告状者的无奈:县令的家人敲诈勒索,怎能不拦住省府大员告状。 据申启贤巡抚自己说,那些 老头拦住他告状的时候,他已经生了病,性情烦躁,也没有深究是非对错,就下令掌责呈诉者 —— 打了那些老头一顿耳光。 不过刚打完就后悔了,心里感到不安。 他说,那些挨打的老头“俱白发飘萧”,他害怕这顿耳光会打出人命来。 于是将此案件批给道台张集馨(近似雁北地委一把手)亲自讯问,在半路上申巡抚又专门写了一封信,叮嘱张集馨处理好这件事。 17 申启贤感到不安是有道理的。 人们为了千八百斤草料可以拦路告状,却不见得去“京控”。 去北京上访是一件代价很高、成功率却很低的事情。 但是出了人命就不一样了,苦主轻易不会善罢甘休。 再说那些老头 和村干部还可以分担“京控”的费用,这就不仅愿意告,也告得起。 一旦进入告省府官员的京控程序,就可能有钦差大臣下来调查。 按照常规,钦差大臣会抹平此事,但是省、地、县都要付出相当可观的代价,二三万两银子的“钦差费”肯定是免不了的。 按粮价折算,二三万两银子将近 500万人民币,逞一时之快值不值这笔巨款,申启贤不能不犯嘀咕。 以上推测没有计算良心的作用,不过就我所知,申巡抚虽然不是恶棍,但他的良心也不是很敏感,不算也罢。 我想讲的故事到此才算正式开始。 经过调查,张集馨发现,那些白交还要遭受两道刁难的号草,按 规定竟该由政府向民间购买。 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是一文钱一斤。 折算为现在的货币和度量单位,大概就是 2毛多钱 1公斤。 当地每年收驿草 10多万斤,财政拨款将近人民币 2万元,但是这笔钱根本就到不了百姓手里。 张集馨写道: “ 官虽发价而民不能领,民习安之。 ” 我想强调一句:这里显现了三种公平的标准。 按照正式规定,老百姓在名义上的权利竟然如此之大,他们不仅不应该被官府的黑秤克扣,不应该交纳使费,相反,他们还应该从官方拿到一笔卖草钱。 这 当然是头等的公平,但只是名义上的东西,并不是老百姓真正指望的标准。 “民习安之”的标准,是 白交驿草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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