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研究报告(doc24)-保险综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1可知,我国保险公司的资产收益率并不高,而且两家规模最大的国有公司的资产收益率并不及规模次于它们的平安 和太保。 这说明两家最大公司并不能利用其规模优势而获得更高的利润率。 分析 1999 年费用率 (营业费用与净保费之比 )指标可以发现,四大寡头公司中除人保达36. 94%外,其余三家公司都不到 30% (国寿为 23. 73%;平安为 25. 55%;太保为 21. 41% )。 而第三集团中的各公司的费用率参差不齐,最高的永安公司为 44. 33%,最低的兵保公司为 16. 99%,新华人寿为 17. 42%。 所以并不能肯定地说国有大公司因存在规模优势而使成本费用显著降低。 但可以肯定的是,第三集团中的各公司成立时间较晚,人员较为精干,机制较为 灵活,在经过一定内部管理的磨合和市场扩张之后,较高管理效率的发挥将使费用趋于下降,则国有大公司由于机构庞大,冗员过多且存在“三多二少”问题 (非本专业毕业生多、转业干部多、外单位改行调入者多、专家少、经过本专业系统学习者少 ),不经过彻底的体制改革难以使费用率明显下降。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具有收取保险费在先,支付赔款或给付保险金在后的业务特点,所以,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大小对公司经营的稳定发展非常重要。 总体来看,中资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不足的比率 (偿付能力不足差额/最低偿付 2020 年证券金融业资料 11 能力标准 )已经高达 32. 69%。 ”但各公司偿付能力的差别较大。 本文选取资本充足率作为衡量偿付能力的指标,以所有者权益与总资产的比率表示资本充足率来比较各公司的偿付能力 (见表 4)。 表 4 中资保险公司的资产状况 (1999 年底 ) 公司名称 所有者权益 (百万元 ) 总资产 (百万元 ) 所有者权益总资产 (%) 1 2 2 3 4 4 5 6 7 8 9 10 510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合计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合计 新疆兵团保险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9306 4265 13571 4722 3181 79O3 396 1432 660 233 541 311 3573 46667 131507 178174 45036 23878 68914 744 4495 2791 365 721 40O 9516 19. 48 资料来源 :根据《中国金融年鉴》 (2020)资料整理所得。 因年鉴中缺泰康、华安两家公司资料,故此表未将它们列入。 由表 4 可以看出,保险业市场中的第一、二、三集团的资本充足率依次递增。 第一集团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 7. 62%,第二集团为 11. 47%,第三集团为 37. 55%。 四家大公司业务量最大,偿付量也最大,但问题是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当然,如果按《巴塞尔协议》的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考虑风险资产因素,则所有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会比表 4数字大一点 (保险公司资产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所占比重较大,这类资产风险较小 )。 可是,由于四 家大公司不良资产比第三集团多,所以考虑风险资产之后的计算出资本充足率,前者与后者之间的差距还会比表 4 中的差距更大。 2020 年证券金融业资料 12 由于多年来中资公司的赔付率不高,财产险一般不足 50%,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前售出的高预定利率寿险保单尚未到偿付高峰,所以目前还不觉偿付能力不足的压力,但随着竞争的加剧,费率的降低,赔付率必将上升;随着时间的推移,高预定利率寿险保单逐渐到期,若没有高效的资金运用和风险管理能力作保证,保险公司的支付危机不是天方夜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业市场并没有像共谋假说所设想的少数大公司因规模优势而赢得高利润、高绩效。 原因何在呢 ?实际上,共谋假说和有效结构假说都是建立在新古典经济理论基础上。 新古典经济学秉承古典经济学,对自由竞争推崇备至。 而我国国有大公司的形成并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是行政配置资源的结果。 也就是说,我国市场中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形:某一两家公司在竞争中由于有效率而资本扩大,市场份额扩张,从而使市场集中度提高。 1988 年以前的保险市场是一个严格管制的市场,市场中只有原人保公司 (现人保和国寿两公司的前身 )一家,形成独家垄断市场结构。 该公司是直属于国务院的大型国有企业。 遍布全国各地分 支机构和业务网点在政府“有形之手”有力操探之下建立起来。 按照日本学者小宫隆太郎的说法,这家庞大的受政府扶持的国有保险公司算不上真正的企业。 的确,如果考察哈佛学派和芝加哥学派都关注的企业行为,可以看出原人保公司的企业行为是非市场化的。 保险产品的价格由政府制定、产品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行政渠道销售 (如政府发文要求企业投保 ),公司预算软约束,亏损由国家财政兜底。 公司对外还代表政府开展保险交流活动,被称为“红色保险人”。 这家依靠行政力量垄断的公司走的是“高费率、高利润、高税率、低责任准备金积累”之路。 这显然与保险企业经 营的基本规律相悖。 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这种庞大的独家垄断的市场结构非但不能产生高的市场效率和市场绩效,而且会产生“ X低效率”状态。 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行政化,干部、人事、分配制度几乎与政府机关如出一辙。 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大背景下,我国保险市场准入制度有所松动,一些新的中资和外资保险公司经审批进入市场,原人保公司的市场份额逐渐下降,公司感到了来自市场的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开始了艰难的内部改革和经营行为导向的调整。 其他保险公司在国有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占绝对优势的环境下,求生存求发 展,一开始便利用其股份制的较为灵活的机制,表现出灵活的有效率的市场行为。 ”在这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是平安保险公司。 该公司率先向海外募股,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率先不惜重金从海外引进高层管理人才、聘请国际著名的麦肯锡顾问公司引进国外最先进的经营管理技术,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仿效友邦公司的做法率先引进寿险营销员的推销机制、引进台湾营销培训团的经验、率先建立全国性电话服务中心,进行营销创新;在寿险“两核” (核保、核赔 )质量体系方面率先通过 IS09001 质量管理认证,这标志着平安公司的“两核”业务操作达到国际水准;„„„“ 敢为天下先”的创新意识和企业行为使得公司的业绩和市场占有率得以大幅提高,在业务全国化、国际化和多元化进程中得到发展壮大。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有效结构假说在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的条件下是有说服力的。 三、保险业市场结构的发展趋势 2020 年证券金融业资料 13 目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大变革的前夕,保险公司将在竞争大潮中优胜劣汰,分化组合,保险业市场结构将重新“洗牌”并向着合理化方向演变,由寡头垄断向垄断竞争方向演变。 我们知道,罗宾逊的四种市场模式中,完全竞争市场是最有效率的,但由于以下原因,它在现实社会中不可能存在:保险产品种类繁多且各类产品 存在差异,保险公司不完全是价格的接受者;尽管保险市场的准人将会放松,但还是要经过保险监管当局批准,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保险责任的长期性,资源的自由进出入保险市场不可能完全实现,保险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市常而垄断竞争市场较寡头垄断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更有效率,因为它比后两者能提供更低的产品价格和更高的产量。 驱使上述变革的两股主要力量是:保险市场国际化和保险制度市场化。 艰苦的马拉松式谈判之后,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 (WTO)。 中国政府已经作出庄严承诺,在中国加入 WTO的 5 年后取消外资保险机构的财产险和意外险 险种的地域限制,主要城市将在 2 至 3 年内开放,外资可以拥有合资公司 50%的股权,取消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建立合资公司的繁琐条件,逐步取消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 5 年内外资保险机构的寿险业务范围将扩展到团体险、健康险和养老保险。 因此,未来 3 至 5 年中国保险市场国际化程度将大大提高,更多的国外大公司进入中国,与中资公司同场较量,与中资公司争夺市场份额。 由于竞争的“鲶鱼效应”,中资公司必将励精图治,奋力拼搏,最终提高自己的经营绩效。 例如, 1995 年上海各家保险公司新售的 77 万张个人寿险保单中,仅美国友邦公司就售出 70 万张,占 91%。 但这种局面很快就得到扭转,在上海市场根基深厚的中资公司迅速作出反应, 1996 年中保人寿和平安保险分别占个人寿险业务的 20%和 35%,友邦降至 38%, 1997 年友邦的份额进一步降低。 外资公司还会以与中资公司合资经营或与中资公司建立战略联盟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常由于合资经营或战略联盟的“干中学效应”,中资公司能获得较为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从多方面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所以,尽管保险国际化过程中,中资公司失去了部分市场份额,外资公司增加了部分市场份额,但由于中国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密度都很低,未来的保险 业竞争和经济的稳定发展中保险业务的“蛋糕”将做大,中资公司的业务的绝对量仍会上升。 经历激烈的竞争生存下来的中资公司将变得更有效率。 有效率的结构调整正是我们所期望的。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存在严重的“保险抑制”。 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必然要求保险制度市场化或者说“保险深化”。 “保险深化”是随着国有保险公司预算约束硬化、资本市场逐步成熟、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和监管当局监管水平的提高而进行的。 “保险深化”至少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市场准入的放松。 允许外资和内资公司的进入。 (2)保险费率的市 场化。 (3)保险合同条款的自由化。 (4)保险投资限制的放松。 (5)保险监管法制化。 由于目前保险市场超额利润的存在,将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而政府也会顺势而为地放松市场准入,供给主体将增加。 事实上,除了前述放松外资公司的准入外,为应对加入 WTO的挑战,我国政府已在 1999 和 2020 年批准了全国性中资保险公司如泰康人 2020 年证券金融业资料 14 寿、新华人寿、华泰财险等公司在国内开设分公司。 2020 年 10 月,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和恒安人寿 4家寿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 从长期来看,大量保险公司的进入,保险供给增加,保险价格将逐步下降。 由 于保险费率的市场化、保险合同条款的自由化,保险投资限制的放松,拥有独立决策权的各保险公司在政府有效监管的环境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展开竞争,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发展战略和竞争策略,其结果是促进保险公司行为市场化和经营高效化。 保险市场国际化和保险制度市场化背景下,保险市场必然出现资本的积聚和集中,发生在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间的兼并与收购、保险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如银行的竞争与联合的“大戏”必将在我国上演。 也就是说,保险市场本身存在着难以遏制的垄断冲动。 四、小结 目前,我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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