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doc22)-保险综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年金管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 “ 三农 ” 问题以及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和资产管理者,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 风险防范目标。 风险防范体系和制度基本健全。 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完善,内控制度有效发挥作用。 偿付能力和资金运用实现动态化监管。 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水平不断提高,防范综合经营风险传导的机制得到建立,市场运行规范有序。 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自我救助能力和抵御系统性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环境建设目标。 保险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政策更加有利于保险业发展。 保险理论不断丰富,指导作用更加突出。 市场运行公开透明,讲求信誉、经营规范和注重效益成为业内自觉行动。 诚信互助、和谐友爱的保险文化基本形成,有效凝聚行业力量,塑造良好行业形象。 保险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不断优化,保险影响不断扩大,公众保险意识明显增强。 四、实现保险业 “ 十一五 ” 发展目标的政策措施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 “ 十一五 ” 期间我国保险业将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健全市场体系,增强竞争能力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 体系,是保险市场良性运行、保险资源有效配置和保险功能充分发挥的前提,是保险业增强竞争能力,实现持续发展和做大做强的基础。 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坚持集团化和专业化并重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增加市场主体。 支持具备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控股(集团)公司。 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和具有持续出资能力的民营企业投资设立或参股保险公司。 引导符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0 页 共 21 页 合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定向募集、上市等方式增资扩股,增强发展实力。 鼓励发展养老、健康、责任和农业等各类专业性保险公司。 探索国家政策支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 规范发展相互保险公司、自保公司等保险机构。 稳步发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完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探索通过专业保险公司进行规范管理和运作。 培育再保险市场。 增加再保险市场主体数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再保险公司,支持具备条件的保险集团设立再保险公司,积极引进外资再保险公司,创新再保险组织形式。 合理利用国际再保险市场,扩大我国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 学习和引进先进的再保险管理技术,发展非传统再保险业务。 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巨灾风险再保险体系。 支持金融中心城市培育再保险市场。 发展保险中介市场。 发展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规范兼业代理机构,改革和完善保险营销员制度,形成较为成熟的多层次的保险中介市场。 积极促进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形成合理的专业分工,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推动保险中介服务的规范化。 发挥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和产品开发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更加专业和便捷的保险服务。 有效利用保险中介机构的销售服务网络,加强中介机构的服务创新,提高中介服务的附加值。 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按照高标准、规范化的要求,严格保险市场准入,建立市 场化退出机制。 规范保险公司重组、并购等行为,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程序。 建立健全保险市场退出机制,实行稳妥的市场退出方式,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二)深化体制改革,转变增长方式 健全保险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必须深化改革、转变增长方式,重点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推进国有保险公司改革和监管体制改革。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以保障被保险人和股东合法权益为目的,以优化股权结构为基础,以加强董事会建设为核心,以形成制衡机制为关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积极引入境内外合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1 页 共 21 页 格的战 略投资者,逐步形成国有、民营和外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相互约束的多元化股权结构。 强化董事会对内控建设、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的职责,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严格董事任职资格,落实董事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总精算师和合规责任人等关键岗位职责。 发挥监事会作用,强化对保险公司重大决策、经营规则、财务状况等方面的监督。 规范管理层运作,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 转换公司经营机制。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科学严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内控机制。 规范决策程序,保 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建立依法合规的经营规则,强化执行能力。 制定科学的考评体系,完善竞争上岗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探索规范的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 健全内控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通过转换经营机制,使保险公司真正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深化国有保险公司改革。 建立健全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 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保险公司整体改制上市。 完善国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化选聘和业绩考核机制。 探索深化国有保险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化解利差损等历史遗留问题。 推 进监管体制改革。 发挥监管机构在宏观调控、行业规划、政策引导、风险防范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 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全面对外开放和综合经营的趋势,健全保险监管组织架构,理顺职责分工,充实监管力量,完善监管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执行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 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提高透明度。 充分发挥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三)加强自主创新,拓宽服务领域 提高保险业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设创新型行业的核心。 健全以保险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 相结合的保险创新机制。 通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销售方式创新和综合经营创新,拓展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2 页 共 21 页 强化保险产品开发。 努力开发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民群众需求的各类财产、人身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保险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保险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 建立产品创新体系,完善创新激励制度,建立创新保护机制。 大力发展保障型产品,稳步发展投资型产品,探索发展衍生型产品。 积极开发 “ 三农 ” 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新品种。 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和适合中低收入群体的简易人身保险 业务。 加快特殊风险保险产品的开发。 逐步建立财产保险标的风险数据库,做好生命表和疾病发生率表等基础性工作。 不断提高精算技术,科学厘定保险费率。 不断进行服务创新。 更新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适应业务发展需求,加快应用开发和技术升级,逐步建立功能强大、技术先进的综合客户服务平台。 积极推动网上保险、远程理赔等新的服务方式,提升自动化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 以方便客户为本,大力推进保险标准化建设,实现保单通俗化、标准化和承保理赔便捷化、规范化。 大力拓展服务领域。 积极 发展各类财产险业务,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大力拓展高科技、项目融资、消费信贷、出口信用和货物运输等领域的保险业务。 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发展安全生产、建筑工程、公众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保险业务。 积极参与企业年金业务,拓展补充养老保险服务领域。 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创新医疗保险服务模式,推进管理式医疗业务,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广泛参与 “ 平安建设 ”。 稳步推进综合经营。 顺应金融综合经营趋势,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实现保险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服务。 支持保险机构参股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鼓励保险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研究对其他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探索邮政等行业经营简易保险的新渠道。 稳步推进交叉销售和综合拓展。 研究非传统风险转移工具,探索通过金融市场分散保险风险的新机制。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doc22)-保险综合(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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