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高效单晶组件生产线m6及三代perc兼容性技术改造项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措施,项目焊接和层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处理达环评报告中所列标准后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项目焊接和层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处理达环评报告中所列标准后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2 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3 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的位置,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采取隔声、减振 等 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14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昼间≤65dB(A)、夜间 ≤55dB(A)。 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要求。 4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 ,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其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环保管理规定执行。 危废转移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转移。 危废 堆放场所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 (公告 2013 第 36 号 )建设。 一般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 (B1B99900)及 2013 年修改单 (公告 2013第 36 号 )要求。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 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功法》的要求设施排污口,本项目建成后,共设置 1 个生活污水接管口和 2 个 15 米高排气筒, 1个 8 米高废气排气筒。 排污口符合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功法》的要求 6 选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 等非清洁能源 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使 用煤炭等非清洁能源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生产线半片技改项目 1 全厂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本项目无 生产废水且不新增生活污水。 全厂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且不新增生活污水。 2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焊接、层压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 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 项目焊接、层压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 15 米高排 气筒排放。 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 VOCs 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 3 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的位置,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厂界噪声执 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昼间≤65dB(A)、夜间 ≤55dB(A)。 采取隔声、减振 等 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要求。 4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 ,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其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环保管理规定执行。 危废转移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 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转移。 危废堆放场所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 (公告 2013 第 36 号 )建设。 一般废物暂存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15 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 (B1B99900)及 2013 年修改单 (公告 2013第 36 号 )要求。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 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功法》的要求设施排污口。 本项目共设置 1 个15 高排气筒 排污口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 治管理功法》的要求 6 选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 等非清洁能源 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使 用煤炭等非清洁能源 光伏组件研发设计制造及配套测试项目 1 全厂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泰州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全厂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泰州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2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焊接工序、层压工序产生的废气 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 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278222019)附录 A 表 标准。 项目焊接工序、层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 标准,VOCs 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278222019)附录 A 表 标准。 3 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的位置,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昼间≤65dB(A)、夜间 ≤55dB(A)。 采取隔声、减振 等 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要求。 4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 ,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其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环保管理规定执行。 危废转移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转移。 危废堆放场所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 (公告 2013 第 36 号 )建设。 一般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所 污染控制标准 (B1B99900)及 2013 年修改单 (公告 2013第 36 号 )要求。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 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功法》的要求设施排污口。 本项目共设置 1 个15 米 高排气筒 排污口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功法》的要求 6 选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 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使 16 等非清洁能源 用煤炭等非清洁能源 环保验收意见落实情况 现有项目环保验收意见落实情况见表 111。 表 111 现有项目环保验收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环保验收意见 落实 情况 年产2000M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 1 项目基本情况 :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梅兰路以南 、 泰康路以东。 项目与 2016 年 2 月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一期 1500MW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已于 2017 年 5 月通过泰州市环保局验收。 项目共建设 4 条单晶硅组装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形成年产2000MW 单晶硅片的生产能力。 项目实际总投资 6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 万元。 已落实 2 环保 “三同时”执行情况: 项 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泰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层压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其中焊接废气、层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分别通过 8 根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收集后直接通过 1 根 13 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焊接、层压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翻转机、锅炉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建设单位利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厂区绿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EVA裁边废料、废布料、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EVA 裁边废料经同一收集后出售处理;废布料和职工生活来及由当地环保部门清运处置。 已落实 3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做好相关台账管理; 加强运行管理和污染控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厂区绿化,美化厂区环境 已落实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生1 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高效单晶光伏组件生产线半片技改项目位于泰 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泰康路 8 号。 项已落实 17 产线半片技改项目 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147900m2,购置串焊机、排版机、半片叠焊机等设备,在企业组件厂区实施,对组件车间原有的 16 条高效单晶组件生产线进行设备提升改造,以实现光伏电池片半片规格的组装。 项目建成后,增加了年产 2GW 高效单晶光伏半片组件的生产能力,全厂形成年产 4GW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 2 项目执行了环保 “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结果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暂行办法》中第八条所规定的 9种情形之一,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高效单晶光伏组件生产线半片技改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已落实 3 加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按照现行固体废物管理要求,规范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各类固废,完善固废管理台账资料。 已落实 主要环境问题及 拟采取 的“ 以新带老 ” 措施 根据现场踏勘,现有项目无环境问题存在,不涉及“以新带老”措施。 建议企业尽快完成《光伏组件研发设计制造及配套测试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工作。 18 二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地理位置 泰州市位于长江北岸,淮河下游,江苏腹部,滨江近海,地处北纬32176。 01′57″~33176。 10′59″,东经 119176。 38′24″~120176。 32′20″,东部和北部与南通与盐城接壤,西部与扬州相连,南部及西南部与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四市隔江相望,地处江苏南北及东西水陆交通要冲地带,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本 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泰康路 8 号(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 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 地形、地貌、地质 泰州市属第四纪地层,第四纪以来的沉积物属海积、冲积,近代湖泊沉积物厚度一般为 200~ 250m,岩相变化较为明显,水平方向出露于地表的亚粘土、轻亚粘土、亚砂土、粉砂土厚度变化自北向南逐渐变厚,隐伏于轻亚粘土、亚砂土、粉砂土层下面的亚粘土、粘土层埋藏深度自北向南逐渐变大,透镜体较发育。 当基础埋置深度 ~,基础宽度 ~ ,轻亚粘土、亚粘土容许承载力 R 容 =10~ 15t/m2,粘土 R容 =20~ 25t/m2,亚砂土 R 容 =10t/m2。 泰州市境内为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组。 以新通扬运河为界,南北有别,其北为海陆交互相含水岩亚组,承压含水岩层有三层,第三层埋藏深 120m 左右,淡水、钻井涌水量大于 50t/h,可利用,潜水含水层不够发育。 泰州渔场较之为浅,其南为三角洲相含水岩亚组,承压含水岩层基本为单层,埋藏深度一般 150m 左右,岩性以含砾中粗砂为主,淡水,矿化度 ,钻井涌水量 100t/h 左右,潜水层较发育,可利用。 泰州市境内历史上有感地震和破坏性地震均有记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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