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短期险清理改造宣导-21页ppt-中国人寿(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保险人 是否参加 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12 三、保险责任 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 当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二个保单年度时,本公司以被保险人开始住院日当年度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医疗保险金。 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13 四、费率简表 保险金额: 1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年龄 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 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 0岁至 5岁 57 44 6岁至 15岁 40 28 16岁至 30岁 35 25 31岁至 40岁 40 28 41岁至 50岁 48 34 51岁至 55岁 60 42 56岁至 60岁 70 49 61岁至 65岁 75 53 66岁 70岁(续保) 140 100 被保险人身份 14 五、给付标准  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 0元,给付比例为 90% ;  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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