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全资料汇总即问答手册doc-中国人寿(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亲怀孕期间受到内外环境的作用,使胎儿局部体细胞发育不正常,导致婴儿出生时有关器官、系统在形态或功能上呈现异常。 由于先天性疾病是投保之前就存在的风险,不具有可保性,因此一般而言先天性疾病都属于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目。 猝死是意外死亡吗。 答:猝死应该属于疾病死亡,而非意外死亡。 平素健康或有严重器质性疾病但病情已基本稳定,而突然产生的非人为因素的死亡,称为猝死。 猝死往往发生于即刻、数小时,一般不超过 6 小时。 猝死的死亡原因必为自然性疾病或机能障碍,暴力死亡不属于猝死范畴。 法院宣告死亡属于保险责 任范围之内吗。 答: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法院宣告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死亡责任的一种。 发生事故后,可以在多长时间内申请赔付。 答:索赔时效一般在保险合同的条款上都有明确载明。 客户应该尽快到保险公司报案,否则由于报案迟延而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应由投保方负责。 人寿保险的索赔期间是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5 年之内。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 它保险的索赔期间是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2 年之内。 在上述索赔期间经过后,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消灭(《保险法》第 26 条)。 隐藏 什么叫做免赔额,为什么要规定免赔额。 答: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 免赔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减少一些频繁发生的小额赔付支出,提高被保险人的责任心和注意力, 避免不应发生的损失发生,同时也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这个规定是国际和国内保险公司的通行做法。 ) 发生保险事故后可采用的报案方式及报案人。 答:报案人可采取: ; 可以通过 95519 咨询电话报案( 365 天 *24小时服务);报案人可以是: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或其亲属; ; ; 人。 发生保险事故后,客户的报案内容一般有哪些。 答: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身份(是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 3.出险地点、就诊医院 (门诊。 住院。 死亡。 )、医学诊断 保单的险种、保单号等 ,本公司将在报案登记本上记录以上所有内 容。 隐藏 报案是否等于 “保险索赔 ”的开始。 答:不等于,报案只是 “客户 ”应尽的通知义务。 保险公司接到申请人提供的完整索赔资料后,受理并予以立案, “保险索赔 ”才真正开始。 即客户提交完整索赔资料,公司 “立案 ”才是 “保险索赔 ”的开始。 请问理赔需要哪些资料。 答:不同的险种,在申请理赔时所需要的资料是不完全一样的。 一般来说,理赔时需提供: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理赔申请书、受益人的身份证或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基本资料。 申请寿险死亡理赔时,另需提供: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县级(含)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诊断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法医的尸体检验报告以及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此点对未实行火化殡葬管理的农村地区可适当放宽处理)、依案情需要可要求投保方提供原始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等。 当申请短期险死亡理赔申请时,需提供: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尸体检验报告或判决书及殡葬部门火化证明。 如为疾病死亡,还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如为意 外死亡,还需提供意外伤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死亡应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死亡事故证明、刑事案件应有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案情证明。 申请医疗费用险理赔申请时,需提供:本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者要出具住院病人明细结账清单)、转院证明。 如因意外伤害发生医疗费用,还需提供发生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如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事故鉴定书、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刑事案件证明书、由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中 毒事故证明材料等。 当申请重大疾病理赔时,需提供: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病理报告、心电图报告、冠状动脉造影报告、 CT 报告等与疾病有关的各项检查报告。 假设我买了保险后出国,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在国外发生了保险责任事故,是否可以理赔。 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出国前应告知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职业变更,需经保险公司核保部门审核,决定是否 加费或签订特约协议。 (一)不含医疗责任的险种,被保险人出国期间,除另有约定外,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户需按期交付续期保险费。 客户在出国前应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出具《批单》,明确提示客户:被保险人在境外期间发生保险事故时,需提供保险公司认可的理赔资料,即若被保险人在国外死亡,应出具所在国领使馆或当地政府机构确认的有效书面死亡证明材料,并附相应的中文 译文。 (二)合同中明确指定医院的,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出国期间发生的医疗方面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中未明确指定医院的,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 处理。 保险金领取时什么人可以作为领。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