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doc6-物业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第 3 页 共 6 页 称证书和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须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5)物业服务合同(须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复印件; ( 6)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四)新设立物业管理企业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 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核准权限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广东省省建设厅负责我市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东莞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广东省建设厅的指导和监督。 注: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 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第 4 页 共 6 页 的; (七)擅自。东莞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doc6-物业管理(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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