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实施方案(18页)-汽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部门等行 为。 按公司有关规定按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并负责由此所产生的费用。 五、服务规范 (一)服务仪容 驾驶员应做到精神饱满、端庄大方、举止文明、礼貌待客。 驾驶员应按规定着装,正确佩带服务标志,配饰得体、衣着整洁无破损。 驾驶员上岗前,面部应修饰整洁,卫生、自然,需化妆的要淡雅适度,不应在服务时化妆。 驾驶员发型应梳理整齐,修饰大方,风格庄重,并应及时按需清洗。 驾驶员手、脚应保持洁净,指甲修剪得体,不得光脚、赤足。 驾驶员应勤洗澡更衣,做到身体无异味。 驾驶员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向车外抛物、吐痰。 (二)服务用语 服务语言宜采用普通话。 服务用语应规范准确,文明礼貌。 驾驶员在对外服务时,鼓励使用简单常用英语。 (三)运营服务 驾驶员应持证上岗,证照齐全。 服务证件放置在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位置。 运营前应检查车辆燃油,备好发票。 乘客提带行李时,驾驶员应协助乘客将行李放入行李厢内。 行李厢应由驾驶员开启和闭锁,到达目的地时,协助取出行李,经乘客确认无误后关闭行李厢。 乘客上车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主动为乘客打开车门,目视乘 客,主动问候 ,问清到达地点,确认乘客指定的路线,起步行车,压下空车标志灯。 车辆行驶应选择合理路线,不得绕路。 停车时,应在允许停车路段按乘客目的地就近停车。 营运途中,如乘客改变目的地,应按乘客意愿重新选择合理路线。 遇有道路交通堵塞或临时封闭,需改变原行驶路线时,应按乘客意愿改道行驶。 运营中应遵守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风俗习惯。 按乘客提问,介绍当地旅游景点和风土人情。 行驶途中,应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空调。 必须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到达目的地按下暂停键停止计费;应按计价器的显示金额,报清当次业务费用,打印的发票应完整、字迹清楚,交予乘客。 装刷卡设备的,应接受乘客的刷卡付费要求,当遇过高速路、隧道、桥梁及其他加收费用时,向乘客说明并交付票据。 1乘客下车时,应提醒乘客开车门时注意行人、车辆安全,在条件允许下,协助提拿大行李及物品,巡视车厢,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向乘客道别。 1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设法及时归还,告知公司或上缴公司和相关单位。 (四)特殊服务 对老、弱、病、残、孕等乘客应提供提拿行李的服务,协助需要帮助的乘客顺利乘车。 遇到乘客不适时,应提供必要的帮助或拨打救助电话。 应耐心解答乘客提出的问题。 (五)服务禁忌 运营中的出租汽车不应拒载、议价、绕路、甩客、私揽。 乘客之间交谈时忌插话。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出租汽车从业资质的人员驾驶营运,不应驾驶无营运资质的营运车辆。 劝阻乘客不在车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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