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商业广场商家管理手册悦华置地物业公司(50页)-物业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用卡或伪钞,请与保安部或公安局联络。 (电话: ) 防火 敬请每天检查商铺,以预防火警发生(如售货的地方、试衣室等),除了处理紧急事故的程序外,请为雇员提供有关防火措施的训练: 于店内安装所需的灭火器及定期安排检查(灭火器应悬挂于容易取放的地方)。 存货仓内严禁吸烟(存货仓内显眼位置应放置禁止吸烟标志)。 所有货品应放置于距消防自动喷淋系统头下最少 米的地方。 切记不得悬挂任何物件于消防自动喷淋头下。 保持消防自动喷淋控制阀的检修入口畅通。 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临江东路 36 号锦江花园城钻石座 22 楼 B 号 邮编: 610021 电话: 02885454887 传真: 02885483731 于存货仓库的出口放置 出口标志 ,并经常保持出口畅通。 请利用或批准的安全容器盛放易燃液体。 (如清洁溶剂等)。 店铺内不准员工留宿。 请采用重型三线式接驳电线。 每天在接近收铺时清理店内垃圾。 利用有盖金属器具盛载清扫的废物 ,切勿随便放置于一般无盖的垃圾箱内。 如阁下想安排不在紧急联络名单上的人士于非开放时间内在你的店铺内工作,请预先24 小时向保安部提交一份工作人员名单,以免发生误会。 第四节 特别提醒注意的事项 接房注意事项 请您按与管理公司约定时间进行接房,在入场过程中请您注意安全,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 注意保护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如 造成损坏应进行相应赔偿。 保证入场协助人员遵守管理公司指挥,从指定路径进出“金沙商业广场”,并保证路径畅通。 为方便您的入场,管理公司可为您代为联系搬家公司。 送货及上下货点 所有送抵送离金沙商业广场的商品或货物应集中于地库内的上下点处理及利用货物电梯运送。 任何商家 /用户欲使用服务电梯,应预先 24 小时向 管理公司申请,每位商家 /用户会获发一张使用证明,列明使用日期及时间、商家 /用户名称等 . 各商家 /用户或其供应商、承销商出示使用证明后方会获准于所预定的时间使用电梯。 除管理公司事先批准及缴付额外费用外,任何于 非正常开放时间内送货安排均不会获准泊车。 严禁使用铁辘车运送货物或使用扶手电梯送货。 装修工程及一般性维修 您有权对所购 /租商铺进行装饰装修,但敬请您保证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公共设施,并请提前 3 天向管理公司申报,领取“装饰装修施工申请表”,您和施工队负责人应在申请表上签章,详细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时间、施工队伍名称等内容,并由管理公司与您及施工队签定“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协议”,办理相应出入手续,按规定由装修承接者缴纳一定费用后,方可进行施工。 楼宇外观 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临江东路 36 号锦江花园城钻石座 22 楼 B 号 邮编: 610021 电话: 02885454887 传真: 02885483731 为保持楼宇外貌美观整洁,商家不得装设窗外铁笼、帐篷、花架 、雨蓬、帐幕以及其他搭建物,违者预以拆除。 招牌 除原已获批准的招牌外,不得摆放、陈列其他宣传物品于墙身或公共地方、铺门及橱窗或外墙上。 除此之外,商家 /用户须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临时招牌须为专业印制。 例如,手写、荧光笔或油剂水笔所画的概不批准。 宣传横幅不得悬挂于距橱窗内面 2 尺内的地方,同时,横幅不等妨碍铺内的视线。 自立式招牌应放置于店铺 /房间营业范围内。 不得张贴任何招牌于店铺 /房间的门上或橱窗上。 信用卡标记及其他宣传张贴纸不得帖于店铺 /房间的门或橱窗上。 所安装的招牌不能妨碍店铺 /房间的出入及妨碍 视线。 所有招牌均需先获管理公司的批准,方可安装。 店铺照明 店铺内外的照明须妥为修理。 为加强推广,所有陈列橱窗及招牌的照明须于 金沙商业广场 开放时间内开放。 为节省能源,除紧急照明外,所有照明灯应于 金沙商业广场 非开放时间内关闭。 商铺清洁 所有商家 /用户须保持其店铺整洁、安全,以下列各项为重: 陈列用的窗橱或其他玻璃表面应无污渍及手指印。 但清理玻璃的工作须于非开放时间内进行(除轻抹或小量清洁工作以外)。 如铺面或陈列材料破烂,须用相同质料更换(于非开放时间进行)。 商铺四周地方应保 持清洁及畅通,切勿陈列货品,放置废品或其他阻碍通道的物品。 应常检查获批准的铺前放置的招牌,以保持清洁。 垃圾 /废物 所有商家 /用户应每天包好及清走店铺 /房间内的垃圾。 商家 /用户不应把垃圾放置于公共地方或服务通道,因为此举会引起蚊虫滋生及违反消防条例。 如发现有垃圾随处乱放的问题,管理人员会要求违例的商家 /用户立即清理。 如违例的商家 /用户没有采取相应的改善行动,管理公司会安排人员进行清理,而所有费用由违例商家 /用户负责。 管理公司会安排保洁员在指定的时间上门收集垃圾。 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临江东路 36 号锦江花园城钻石座 22 楼 B 号 邮编: 610021 电话: 02885454887 传真: 02885483731 绿化管理 请爱 护“金沙商业广场”周围花卉树木,勿在绿化地及草坪内进行球类、骑自行车等有损绿地的活动。 请勿攀爬树木、摘掰花卉、损坏绿篱及将衣物晾晒于树枝等。 请勿擅自进行室外绿化,如确有需要,请将方案报管理公司审批,以保持“金沙商业广场”整体绿化效果。 绿化工负责对“金沙商业广场”内绿化进行全面管理,请您爱护环境并给予协助。 宣传单 /消费者调查等 未经管理公司批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 金沙商业广场 内外派发宣传单及进行消费者调查、招聘员工等事项。 音乐 /噪音 /气味等事项 铺 /房内所播放音乐的音量须调 低至商铺 /房间外不会听到的水平(包括电视、音响系统及其他器材播放的音乐。 ) 店内闪灯不可于店铺外看到。 铺面不得经营会产生严重油烟污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 铺面经营餐饮项目所排放废气物指标不得影响他人和超过国家有关标准;若有影响和超出,所产生的处罚和费用,由该铺面商家自行承担。 空调室外机及室内防护装置安装 请提前通知管理公司,由管理公司人员到场向安装人员作必要提示,空调室外机要求按预留孔位安装,以保证外墙整洁美观和整体环境协调。 外滴水管应接入 PVC 管道。 若预留孔无法满足实际安装需要,请您与管 理公司人员共同协商解决,不要随意安装破坏外墙的统一和协调。 安装完毕后,管理公司将进行检查。 对违规安装的,将要求整改。 空调架须刷防锈漆和银粉漆两道。 室内防护装置安装可委托管理公司代为办理。 室内设施报修 如您室内使用设施出现故障需要修理,请与管理公司联系,同时与管理公司协商预约上门维修时间。 在约定的上门维修时间,请您留人等候。 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时,佩带管理公司发放的本人胸牌和服装,便于您辨认。 维修完毕,经您验收合格后,请在“维修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水电使用注意事项 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临江东路 36 号锦江花园城钻石座 22 楼 B 号 邮编: 610021 电话: 02885454887 传真: 02885483731 您室内所使用水 电表后管线设施属于您私有财产,您有权要求随时查看表上读数。 您在增添电器设施或改装电线线路时,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了解您室内电器负荷容量,切勿超出负荷,以免给您带来安全隐患。 防止罪案 金沙商业广场实行的是开放式管理,请您离开时务必关好门窗,以防有人非法进入。 如发现可疑人或事件请立即通知管理公司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员。 发现犯罪行为及时拔打 110 报警,同时通知就近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管理公司对任何损坏公物而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人员,将视其情节轻重,送警追究或采取其它适当法律行动,以保护其它商 家的利益。 自行车停放 各位商家和商家使用的非机动车辆均统一停放于指定的专用车场内。 停放于专用车场车辆,均须遵守停车规定,违例者将按违例措施执行。 交通管理及机动车停放 请勿在道路上停车,以保证消防车通道的畅通及避免车辆擦挂。 机动车须停入机动车停车场地。 请严格按金沙商业广场内交通禁令标识谨慎驾驶,请勿在周围学习驾驶。 任何违例泊车将被拖移,领回车辆时须缴纳拖车费用。 任何被拖移的车辆停留于扣车场逾 24 小时领回者,除缴纳拖车费外,每日需加若干相应费用。 管理公司及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要 求或规劝车主移去被认为具有危险性、残损不堪或因失修有损本区环境的车辆。 消防管理 根据公安消防要求,在商铺内须购置灭火器,以保证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按每 50 平方米 1 具灭火器,费用由商家自理。 您应与管理公司签订《消防管理责任书》,并负责本部位消防管理。 当您离开时,别忘了:关上电、气源,锁好门窗,做到人走火灭,不留火种。 经常检查商铺内的电器设备及线路有无损坏,若发现有可能引起火灾事故时,请通知管理公司,及时消除隐患。 如有火情,请记住:报警早、损失小,及时报告管理公司保安指挥中心,发生火灾,立即 拨打火警电话: 119。 以上事项详细情况或未尽事宜请查阅本手册相关章节或向管理公司商务营运部咨询。 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临江东路 36 号锦江花园城钻石座 22 楼 B 号 邮编: 610021 电话: 02885454887 传真: 02885483731 第五节 收费项目及标准 费用支付方式 缴费方法:电汇、转帐支票、现金、信汇 收款人: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收款人银行: 人民币帐户: 汇款人附言:受益人为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采用汇款时,汇出款项与实际发生额之差额由汇款人承担。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商业铺面(含半地下己售车位): 元 /月 /㎡。 半地下(不含己售车位): 元 /月 /㎡。 时间:从开发商 通知交房之日起计,每半年或每月预收一次。 其它:出租物业,由商家交纳;转让物业,由商家交清转让前费用。 水、电、气费 标准:水、电、气费按国家供应部门定价。 时间:每次发生后一个月内。 水、电、气周转金 标准: 3000 元 /户 时间:接房时收取。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清洗费、消毒费 标准: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由住户分摊。 时间:每次发生后一个月内。 装饰装修费用 详见本手册第五章《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维修费 标准:详见《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时 间:每次收取 特约服务费 有收费标准规定的,按规定交纳服务费。 没有规定的,按双方事先协商约定标准交纳服务费用。 原则上按服务总额的 10%收取,每次最少不低于 5 元。 临时占用共用部位、公共场所、共用设施设备费用 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临江东路 36 号锦江花园城钻石座 22 楼 B 号 邮编: 610021 电话: 02885454887 传真: 02885483731 按双方事先协商定标准交纳费用。 代收代缴费用 受有关部门或商家委托,管理公司可提供电、气、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滞纳金:滞纳费用的 5%/日 公共设施维修管理基金 建设部、财政部“建住房( 1998) 213 号”文件规定:购 房者应按购房款的 23%向管理公司缴交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属全体商家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其使用按财政部财基字( 1998) 7 号文件《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维修基金使用由管理公司提出年度计划,经商家委员会审定后实施;同时,接受商家委员会检查与监督。 第六节 常用电话号码 火警: 119 电话障碍: 112 匪警: 110 邮编查询: 184 急救: 120 电话查询: 114 天气预报: 121 标准时间: 117 电视节目: 125 信息服务: 168 航班问讯: 急救中心: 创伤急救中心: 脑外伤救中心: 供电抢修值班电话: 派出所: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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