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上东金邸物业管理制度文件(25页)-物业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车库(业主自行购买除外) ; 小区会所 ; 社区配套商业设施 ; 其他没有分摊给业主的房屋。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 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益,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 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10 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 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业,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 08:0012:00, 14:0018:00(冬),08:0012:00, 14:3019:00(夏) ,其他时间(包括节假日)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 因装 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 合理 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 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11 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八条 本 物业管理区域内 禁止下列行为: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违章搭建、私调摊点; 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 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按国家、十堰市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持证饲养; 饲养人应严格遵守上东金邸《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严禁饲养动物进入草坪、花丛; 饲养 动物应遵循防疫措施,定期检疫,保证无疾病传染。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二十条 业主对物业 专 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12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 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 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 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找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13 予物 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根据本临时管理规 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以批评、规劝、公示、停水停电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 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 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 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督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三十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临是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 起 诉讼。 第三十二条 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 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管理规约 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14 服务企业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 空间 、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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