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中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工作守则(31页)-物业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五年以下 ,市外员工探亲假 **天,省外员工探亲假 **天 ;服务满五年以上,市外 员工探亲假 **天,省外员工探亲假 **天。 探亲假的安排由各部门根据需要予以合理安排准假,探亲假 为带薪假期,休假期间不计加班费、餐费。 年假 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每满一年者,公司予以员工一定时限的有薪假期, 称之为年假。 在公司服务满 **年者,公司予以员工 **天带薪年假;服务满 **至 **年者,公司予以员工 **天带薪年假;服务满 **至以上者,公司予以员工 **天带薪年假。 年假的安排由各部门根据需要予以合理安排准假,年假 为带薪假期,休假期间不计加班费、 餐费。 调(补)休假 因工作需要未能按时休息,之后再进行补休 称之为补休假;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需调整休息时间者称之为调休假。 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调(补)休或集中休假。 补休时间由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统一协调安排并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调 (补 ) 休假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层级审批, 未经批准而自行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经核定确实不能调(补)休的,按有关规定上报行政人事部计发加班费。 调 ( 补 ) 休 假不扣薪资、补贴。 请假程序 请假申请单 由 行政部 统一保管。 员工请假先向 行政部 索取请假申请单 ,按表填写 请假事由和时间 并办妥职务代理手续 ,依 ,持请假单到 行政 人事 部登记 、 考勤 、 备案。 员工请假须按权限逐级向上呈核。 一般职员请假半天以上 **天以内(含)由部门主管批准; **天以上 **天以内(含)由部门主管签核意见,呈 服务中心 **核准 , 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请假均由服务中心经理核准; **天以上假期 均 需呈总经理核准 (调休、补休假除外)。 请 假须事先以书面 形式 申请,不得托人以口头请假,除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 呈 批 , 方可用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假后上班第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销假程序 员工请假结束重返岗位时,须先 到部门报到,由部门主管在实际请假时间上注明,然后由员工持请假单按程序核准, 交 行政人事部登记 、考勤、备案。 附则 ,未申请或虽已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擅自离岗者为旷工。 请假不得分段连续请,即一次请假完后,不得无间断连续请。 公司统一放假为公众假,不属个人请假,公众假期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法 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不属于个人请假。 各种假期计算均不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产假除外)。 除工伤假、产假外,一年内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 **天(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 章 离职管理规定 离职形式 离职分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四种形式。 辞职 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并获得批准后 ,与公司解除劳动雇佣关系 ,称为辞职。 申请时效 试用期 间 ,员工辞职需提前 **天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满后,辞职需提前 **天提出书面 申 请 ,若未按公司规定时间提前申请,又未经得公司同意就不上 岗 者,公司有权 将 提前 不足 的 天数视其旷工,按旷工 扣除 **薪资。 申请程序 辞职者向部门 主管 提出 口头 辞职申请→部门 主管 同意后 ,到 行政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员工按表填写并报部门 主管审批→ 到 行政部 批注→服务中心 经理核准。 .辞退 公司一方非因员工严重违纪而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雇佣关系,称为辞退。 辞退条件 在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 试用期满转正考核成绩不合格。 不胜任本职工作,经常或持续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须缩减编制。 年度体检不合格。 在其他管理规定中有具体规定的。 辞退时效 试用期不合格或转正考核成绩不合格,应于考核后立即辞退。 其它情形,公司应提前 通知被辞退员工,辞退时效与员工申请离职时效等同。 辞退程序 试用期不合格或转正考核成绩不合格,由所属部门在《试用人员考核表》上签署意见,经 项目经理 批准后,由 行政部 出具《辞退通知书》给被辞退员工。 因其他原因需辞退者,由所属部门按奖惩作业程序对其提出辞退,经行政部 审核, 报服务中心经理 审批 , 公司总经理核准, 由 行政部 视情况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或即时出具《辞退通知书》给被辞退员工。 开除 公 司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而与员工解除劳动雇佣关系,称为开除。 开除条件依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细则。 公司做出开除决定后即时生效。 开除依奖惩作业程序提出,由 行政部 出具《辞退通知书》。 自动离职 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超过五天;或一年旷工达十五日者;或未按规定提出辞职申请并获批准;或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而与公司解除劳动雇佣关系,称为自动离职。 规定条件发生后,该员工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行政部 通知所属部门 主管 代理自动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行政部 应及时将自动离职人员名单通知到 相关 部门。 离职手续 办理 行政部 根据有效离职依据 (到期辞职申请表 、奖惩建议表或试用期考核表 )出具《离职通知书》通知离职者办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必须先到所属部门交接自己掌管的工作、业务资料及部门财产,部门主管、 行政部 予以监督,并填写好《员工离职 审批表 》交 行政部。 清退财物后,不得再 动用相关设备、物品等,不得逗留在原工作区域。 行政部 收 回工作 证、工作服、员工手册,并向财务提供离职员工考勤记录。 部门主管 清退住宿、个人装备等,个人行李放至保安室,住宿清退后不得再进入宿舍。 财务部门清退财务帐目并结算薪资 待发放工资之日发放。 行政部 查验离职程序,出具离场《人员外出申请单》。 大门值勤秩序员 检查后放行。 离职人员在履办离职手续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业,不得推脱、延误、滋事,否则公司有权强制执行,扣除薪资作为赔偿,并强制离开公司。 自动离职者由部门 主管 按上述规定代办离职手续,但薪资注销,不予发放,其个人行李可放至 办公室 ,由其领取。 薪资结算 辞职员工薪资正常计算,按规定时间提前申请的,足额发放应结薪资,虽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时间提前离职的,按应提前时间不足日折算扣除薪资(公司 批准 其提前离职除外)。 辞退员工薪资正常计算,如未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 , 由公司折算薪资补偿。 自动离职者无薪资。 遗失、损坏公司财物、个人装备需赔偿的及其他需扣罚款项,从薪资中扣除有关费 用。 第七 章 工作 证管理规定 颁发 员工录用报到时即由 行政部 制发 工作 证 ,工作 证上注明姓名、部门、职位、编号 并附一寸免冠近照。 工作 证由 行政部 统一制发,不得私造,违者开除。 保管 员工应妥善保管 个 人 工作 证 ,不得人为损坏及遗失。 严禁将 工作 证转借给他人使用,违者开除。 严禁冒用他人 工作 证 ,违者开除 (如系外来人员 ,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使用 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均须佩戴 工作 证, 行政部 负责监督检查。 工作 证一律 佩在 前 胸位置,有相片之正面朝外,不能随意佩挂在衣领、衣袖口等地方。 员工不按规定佩戴 或不佩戴 者,每次罚款 **元,同时对被处罚员工的部门 主管 处以相同数额的罚款,经理不按规定佩戴者,两倍罚款,当月罚款达三次以上者,扣发一个月的年终奖金。 补办及换领 工作 证遗失应立即向 行政部 报失 ,经核定后缴款 **元补发新证 ,如 工作 证遗失又故意不及时报备补办 ,一经查实 ,予以罚款 **元处理。 工作 证损坏、失效须凭旧件至 行政部 换领新证,自旧件领用之日起不超过 **个自然月损坏者,缴款 **元换领新证,超过 **个 自然月者(含)按自然损坏计,无需交费。汶中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工作守则(31页)-物业管理(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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