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股份公司核决权限制度(doc)-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组成的项目小组会签后即可实施。 350 万元的在建工程项目还必须在上述小组会签后报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总会计师联签。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经上述会签及联签后,还必须由董事长签署后才能实施。 财务部门 根据合同规定,按工期进度支付工程款。 付款时,由客户 写出申请,项目小组和设备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财务部审核,其款项的支付, 3 万元以下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总经理签字, 3 万元至 50 万元应由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超过 50 万元时,还应报董事长核准。 在建工程尾款( 工程尾款不得低于合同总价款的30%) 的结算须在审计部门审计及监理部门出具监理报告后,才能付清全部价款。 第七条 固定资产购置。 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及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在预算范围之内,如果购置的固定资产单位金额在 5000 元 以下,则由各分店(或分公司)拟使用部门提出购买申请,报各分店(或分公司)的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发展需要决定是否购置,而后报各店(或分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购买;对于单位金额在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在履行上述程序后,报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后方可购置报销;对于单位金 3 额在 5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在前述审批基础上,必需由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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