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医院医疗管理制度规定汇编(101页)-医药保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工作经验的护师(护士)担任,其工作常规详见《分诊、导医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护士为各科首先接触患者的工作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其工作程序见《门诊患者接待管理制度》。 门诊一般诊疗常规施行,参照《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各科分册、《中医常见病症基本诊疗规范》, 以及《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 (第四版 )中的 “ 门诊各科诊疗工作常规 ”。 (1)门诊首诊医师负责接待患者,宣传、解释医院有关的程序、规定,做好疾病的咨询及各项解释工作,动员患者先挂号及备齐有关资料及门诊诊疗簿,按病种分科就诊。 (2)接诊医师根据患者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作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3)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时,宜着重考虑简单有效及在门诊条件下安全 可行的诊治方案。 向患者交待清楚在检验方面和治疗方面应注意的事项。 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妥善掌握适应症及禁忌症。 (4)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经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予适当的治疗。 (5)门诊医师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如有怀疑,必须及早进行必要的检查。 (6)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按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7)病情较重者,尤其是幼儿及老弱病残者应设法收容治疗或转院,必要时可留观察室进行治疗,防止恶化。 病情危重者,尤应简化诊断步骤,迅速 给予抢救。 如搬动后可能加重病情者,则应抢救至病情允许时,再行搬动。 (8)言语低声。 耳聋患者,可酌情采用写读,避免喧嚷。 (9)凡在门诊进行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使用激素、利尿剂、抗生素等特殊治疗的患者,应及时复诊,观察反应及调整剂量。 《医院护理工作管理规范》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配置,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保持卫生清洁。 5.门诊病案记录及门诊日志: (1)门诊接诊医师必须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门诊病案的一般要求及内容、排列次序均以《病历书写规范》为依据: ① 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 、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 医师应签全名。 ② 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诊断、手术应按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③ 门诊病历要简明扼要。 必须填写患者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或住所。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字。 ④ 每次诊察,医师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加填具体时间。 ⑤ 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写清楚。 ⑥ 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及处理意 见,并签字。 ⑦ 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开具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⑧ 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⑨ 中医医师按中医病历书写要求书写。 (2)门诊各科室必须建立门诊日志,当班接诊医生必须依接诊顺序在门诊日志上认真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与处理情况,不得漏项,并应妥为保存备查。 :开写申请单,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中的 “ 医技检查申请报告制度 ” 执行。 (1)各种检查单及特殊记录单,均应按照表格规定项目,由医师逐项填写,注明收费类别并应签署全名, 方为有效。 (2)申请检查、治疗及理疗等,除注明诊断外,应将有关病史、检查结果及检验数据扼要记载,并提出诊疗目的与要求。 (3)须立即报告结果者,可在申请单右上角加注 “ 急 ” 字。 : (1)凡确定进行特殊检查者,由医师提出申请,有关检查科室安排检查时间。 (2)特殊检查所用之器械、敷料等均须严格消毒。 医师应协助准备,并检查是否完善。 (3)检查前向患者说明检查目的、方法及有关事项,以解除顾虑,取得合作。 (4)医师及护士应充分估计检查过程中患者可能发生的情况,如过敏、休克等,并作好必要的急救准备。 检查后给患者适当休 息和护理,必要时可留观察室观察。 (5)检查完毕,视需要预约复诊。 : (1)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科会诊者,需经本科年资较高医师审签。 亦可开展专科联合会诊。 (2)申请会诊科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 (3)接受会诊科应按申请科要求,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或指定的医师,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病历上。 如接受会诊科认为需继续留本科治疗者,可不转回原科。 (4)危重患者应先进行抢救,不宜搬动的患者及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应邀会诊科医师迅速到达申请科进行会诊。 (5)申请 会诊应不迟于下班前 1 小时,急症会诊及特殊情况会诊随时进行。 :诊断证明书主要用于证明诊断,所诊断的疾病应尽量明确、具体,说明程度。 病情比较复杂、一时不能确诊或尚需其它科会诊者,一般宜待诊断明确或诊断工作告一段落后再行填发。 严格掌握休息时间,一般不超过 1 周,特殊情况者例外,休息天数应大写,最好标明起始日期。 如有涂改,应加盖印签方为有效。 诊断证明书中的主要处理意见,如休息方式及期限,要记入门诊病历,以备查考。 诊断证明书须经该科门诊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审签,并加盖医院有效公章方为有效。 特殊情况,如受原单 位委托作疾病鉴定者,诊断证明书应经门诊部主任审定。 诊断证明书一般交由患者本人带回。 :门诊接诊医师负责开写处方,处方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处方制度要求管理。 (1)门诊各级医师的处方权,由院领导及医务科批准,并将签名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处方内容包括:医院全称、门诊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不得缺项、漏项。 (3)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医师如修改处方,必须在修改处签字。 (4)药品及制剂的名称、使用剂量 ,应以药品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医院制剂规范的标准为准。 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新签名。 (5)处方一般以 3 日量为宜,7日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6)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 JP2〗( g)、毫克( mg)、毫升( ml)、国际单位( )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11. 收住院及住院证的填写: (1)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 行。 (2)门诊医师决定患者需住院后,填发住院证。 内容包括: ①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 ② 诊断,包括重要诊断及较重大的次要诊断或并发症; ③ 附注,包括重危患者入院或去病室时需用担架车送者及入院后必须立即进行的处理医嘱,以及其它必要注意事项。 (1)一般手术,如表浅脓肿切开、表浅小肿瘤摘除、包皮环切术等,有条件在门诊进行者,均可在门诊手术,手术种类应根据设备与技术条件而定。 (2)门诊手术经医师诊察后决定,必要时应进行术前讨论,并向患者说明手术目的、经过、注意事项及预约手术时间等。 (3)术前应作必要的检查,如测体温、检查手术部位,需要时作全面检查。 手术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4)手术所用的敷料、器械及手术区域皮肤准备,均按消毒、备皮常规进行。 (5)参加手术工作人员须按无菌技术常规施行(见《无菌技术操作管理制度》)。 手术时应细心认真,充分止血,缝合前检查敷料及器械,以免遗留创口内。 病理标本应妥善保管,及时送检。 (6)术后给患者适当护理及休息,并预约复查及拆线日期,必要时可予镇痛剂、抗生素。 视病情需要亦可留观察室观察。 手术经过由医师详细记录于病历内。 (7)手术室的清 洁、消毒,按门诊的《病区管理制度》进行。 量的控制及投诉的处理 (1)门诊部主任和内审员依据《门诊部质量考核标准》,每月检查一次门诊的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检查由护理部组织),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一周内拿出处理意见。 (2)患者提出咨询与投诉的接待:护士长、导诊、医德医风办公室、门诊部;程序:患者向科室人员反映情况 → 导诊台接待 → 医德医风办公室接待 → 门诊部。 第二章 急诊急救管理制度 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 24 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 工作的性质、 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 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 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 5~ 10 分钟内接诊患者 , 进行处理。 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 10 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 6个月。 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治,严 密观察病情变化 ,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 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 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 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急诊范围: 、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 发高热,呼吸、血压、心率(律)及神志明显异常者; 、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及休克者; ; 、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青紫、呼吸困难者; 、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 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病情迅速恶化者; ; ;。 上述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免耽误患者诊病。 如病情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患者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九、急诊医疗工作质量要求 : ,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急患者之所急,痛患者之所痛。 (如发病急骤、变化迅速、随机性强、集中来诊、病谱广泛、病情复杂、常需协同治疗、时间性强等),值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随到随诊。 90~ 95%。 功率 达到 80%以上。 90%。 10%以下。 、病程护理记录及其他登记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杜绝责任事故。 、药品齐备,完好率达 100%。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 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 1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患者(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需入 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二、值班医师和 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 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 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 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六、留观察者只许留一人陪伴(特殊情况除外)。 七、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 3天,最多不超过 1周。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 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 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 应去就诊科室。 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 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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