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发食品配料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doc)-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 1 天。 2 路途时间另计。 (八) 产假: 1 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 90 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 天。 2 晚育者可享受 105 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 105 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在 90 天的基础上,每胎多加 15 天的产假。 3 男员工享受 7 天的护理假。 4 有不满 18 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 30 分钟,可合并使用,路途时间另计。 5 女员工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者,给予 15 天至 30 天的产假;怀孕满 4个月以上的流产者,给予 42 天的产假。 第六条 请假规定。 (一) 除每周公休假和每年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确有急事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二) 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经理、总监外出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办公室备案。 (三) 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查,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考勤人员须据实 记录。 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四) 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 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五) 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论处。 (六) 请病假必须出具县(区)级以上或公司指定医院的证明。 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七) 住院或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病假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期满能上班者,应由就医医院开具证明,并经原所在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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