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兴胜汽车服务中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doc)-汽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 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以双方协商解 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 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 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 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具体如下: 建立合同档案;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 领导批准后执行。 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 1 天以内的(含 1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 天以内的(含 3 天),由副总经理批准; 3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 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 5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 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 ,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次者,扣发 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3次以上 5次以下者,扣发 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5次以上 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1 天者,扣发 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2 天者,扣发10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 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 1次处分;每月累计 旷工 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 6天以上者(含 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