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波速冻食品总务管理制度(40页)-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一、对固 定资产的划定范围 本办法所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即价格为 500 元以上的生产设备、房屋、生产所用的工器具、日常办公设施等。 对价格为 100 元 以上, 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设备、工器具、日常办公设施等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履行报帐和管理手续。 二、对新购入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 对新购入固定资产的管理 公司购入新的固定资产时,除按公司将合同、付款请示单、发票、运输费用单、设备验收单交由财务部以外,需按规定填写新购固定资产接收单(附后)。 以上手续齐全后,方可给予报销。 对固定资产保管与调拨的管理 当固定资产投入使 用后,接管人则为责任人,负责对该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维护,当由于责任人调离岗位或固定资产地点发生转移而使责任人发生更换时,原有接管人与新接管人之间进行交接,需按规定填写固定资产交接单(附后),填写完毕后,将此单据交由财务部保管,以备查找。 所有固定资产均按部门 /科室登记总台帐,由办公驻地财务部、固定资产接管人、接管人所在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接收。 固定资产的领取按《制度汇编》“办公管理制度”中《各类物资领用办法》执行。 希波集团固定资产管理交接单 设备名称 原接收人 (签字) 规格型号 数 量 现接收人 (签字) 原存放地点 现存放地点 希波集团新购固定资产接收单 设备名称 存放地点 规格型号 经办人 (签字) 数量 金额 接管人 (签字) 购入地点 购入时间 第四章 车辆交通管理 车 辆 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安全行驶,特制订本办法。 二 、车辆管理 公司机关车辆均由 总经办 /人 行部统一管理,司机全部归属于归于 总经办 /人 行部编制管理 ; 董事长兼总经理专车由总经理管理使用。 公司所有车辆的 办证、维修保养、处理事故由 总经办 /人 行部统一负责办理。 各部门因公用车应事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 统一向 总经办 /人 行部请派。 总经办 /人事行政部应 根据各部门工作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凡私人用车需由本人申请,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 总经办 /人事 行政部安排,费用按规定收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分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 人 行部随时抽查里程表和记录,如发现不相符,按超 标 公里扣罚耗油。 分车设置《车辆 维修 记录表》,详细记录维修保养情况。 分车设置《随 车工具配备表》,每季度由总经办 /人行部安排人员按表核查一次,该表一式二份,总经办 /人行部存档一份,司机随车一份。 分车设置《油耗登记表》,每月检查各车 每 百公里用油记录,据此对司机分别实施管理(按购车技术标准中 每 百公里耗油标准执行) ,或按加油日期登记行车里程。 车辆停驶后, 按 公司指定地点停放。 下班时,未经 总经办主任 /人行部 经理批准,不得在公司指定地点以外过夜,否则按违纪处理。 1至少每半月组织一次司机安全学习。 四、车辆维修及保养 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驾驶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 度 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果异常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保持随车工具的完整和完好。 车辆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视出车情况报知 总经办 /人 行部统筹安排。 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书面申请,经 总经办 /人行部经理检验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送修。 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否则,修理费用不予报销。 在维修时,司机应在维修现场监督,以保证质量,缩短维修时间。 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 字确 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维修时更换下来的原破损件带回公司交总经办 /人行部经理核验。 可自行修复换件的,由总经办 /人行部统一购买,自行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车辆由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 而 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 驶 回 公司 检验后送修。 无法 行驶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送修,修理费超过 50 元时,应先向总经办 /人行部经理请示(长途车除外)。 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或平时缺少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 出现 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 人负担比例。 五、处罚 司机有以下情况一经核实,给予处罚。 ( 1)未经批准出车者: 处罚 500 元。 ( 2)故意刁难使用者: 处罚 50元。 ( 3)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 外 者: 处罚 20元。 ( 4)未经批准将车交他人开或开他人车者: 处罚 500 元。 ( 5)酒后驾车者,处罚 200 元。 上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影响出车按旷工处理。 正常情况下,车辆维修,未报告修车者每次扣罚 50 元,其修车费用视情况报销与否。 司机违章罚款,公司一律不予报销(因公司原因除外),因违章被扣罚驾驶执照影响出车者,工资不予发放。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者,费用均由本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准喝酒。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当地交警部门裁定责任。 由事故引起的车辆维修费用和第三者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折赔后,按下列规定办理。 ( 1)负全部责任者,个人承担保险公司折赔后剩余部分的 80%。 ( 2)负 主 要责任者,个人承担 60%,同等责任者,个人承担 40%;次要责任者,个人承担 20%。 ( 3)司机违章驾车发生事故者,费用均由本人负责。 六、管理使用规定 (一) 、 董事长专用车 工作程序 ( 1) 按公司规定 准时到 董事长 家楼下等候通勤。 ( 2)到达单位按指定位 置 停 车,如没有具体工作须将车入库,司机在 总经办 待命,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 3)下班之前司机将车提出库,并一同在办公大楼外等候通勤。 ( 4)到达 董事长 家后,必须将车开进车库锁好,一天工作完毕,如 无董事长 同意,司机不得擅自到车库提车 ,私自出车罚款 500 元。 用车程序 ( 1) 董事长 专用轿车司机日常管理由总经办考勤和用油考核, 董事长 不用车, 总经办 可安排学习或在公司内工作,车辆用油由 总经办 管理,每月检查和随时抽查行车里程记录,如发现行车里程记录与车辆里程表 不 一致按多计公里扣罚油料。 ( 2)轿车使用权限 为: 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下用车,可直接安排司机,由司机请示 董事长。 ( 3) 董事长 公出,由 常务副总管理使用。 ( 4) 非董事长用车, 出车前司机要电话请示 董事长 同意,方可出车( 同时通知总经办主任 或 文 员自己去向)。 规章制度 ( 1) 董事长 专用车除总经理小车司机以外,任何人无权驾驶该车。 未经请示 董事长 ,交 付 其它人驾驶一次罚款 500 元。 ( 2) 董事长 专用车无论任何人用车,必须经过 董事长 同意。 ( 3)司机外 出 办事,回 公司 后应向 董事长 汇报。 ( 4)司机按 总经办 安排办理车辆有关手续和维修车辆,但必须向 董事长请示,并说 明原因以及时间的长短,同意后方可进行。 ( 5)司机如需要休假,必须提前向 董事长 请假。 ( 6)清洗车辆 、 加油的时间由司机根据 具体 情况自选掌握,但必须 通知董事长, 以便掌握司机去向。 (二)、 总经理、副总专用车 工作用车 ( 1) 、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 领导 如因工作需要,可请用公司车辆。 ( 2) 、副总经理级别以下的 领导 ,有急事或某种工作需要用车,可向主管副总经理请示,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非工作用车 ( 1) 、 指 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 领导 非工作需要用车,包括休息日用车。 ( 2) 、从外地聘用的 领导 休假时,接送 站 用 车。 用车程序 权限内 用车时,用车人可直接与 总经办 /人行部联系,由 总经办 /人行部 经理 通 知 司机,给予安排。 考核 司机在接到总经办 /人行部通知时,应与主管领导请示,立即给予总经办 /人行部答复,否则,给用车人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则对司机一次罚款 50元,严重者予以开除 (三)、面包车 分公司面包车 工作职责 ( 1)保证 分 公司部门经理通勤用车。 ( 2)保证部门领导联系业务,接送站用车。 ( 3)保证 发放工 资用车,存现金 1万元以上用车。 ( 4)保证采购部 门的公务用车。 ( 5)保证采购部到货提取有一定重量的 货物用车。 ( 6)保证生产单位特需用车。 ( 7)保证销售部门取广告宣传品达一定数量用车。 ( 8)保证部门主管 公务 用车。 集团面包车 工作职责 ( 1)保证部门领导联系业务用车。 ( 2)保证 发放工 资用车,存现金 1万元以上用车。 ( 3)保证采购数量较多,重 50kg 以上物品用车。 ( 4)保证提取有一定重量的货物用车。 ( 5)保证 各 部门主管安排应急工作用车。 管理办法 ( 1)面包车由 总经办 /人 行部统一管理,安排使用,根据各部工作用车轻重缓急,请派先后程序,统筹安排。 ( 2)司机出车时应热情、礼貌地对待用车人,服 从用车人指挥,不准刁难用车人,否则,经核实后一律给予处罚。 ( 3)司机有义务请用车人签名确认起字地点、出车公里表数、回车公里表数、路途及用途,用车人在司机遵守“出车通知单”的情况下,有义务签名确认。 ( 4)用车人应以全局利益为重,同搭载人员经济合理地使用车辆,严禁下限办理,延误返回时间。 ( 5)用车人不准向司机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司机有 权 拒绝。 ( 6)未经行政部经理批准,节假日、夜间私自出车或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损失均由本人负责,并罚款 500 元。 ( 7)司机 不能出勤时 ,必须 提前请假,经 总经办主任 /人 行 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息,不得用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一律按 旷 工处理。 七、 总经办 /人行部应建立 规范的《司机出车日记》,由司机按时记载出车事由,起止时间、用车人、批准人等情况,部门经理按日记检查、考核司机工作和核发油料。 八、 如取货与通勤发车时间发生冲突,可先发通勤车后取货。 采购部可先乘另车到车站接货, 送完通勤后到车站取货 返公司。 关于加强车辆卫生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 车 辆卫生管理,保证舒适卫生的乘车环境,塑造希波企业的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车辆包括集团公 司所有车辆和小汽车。 车辆卫生要求如下: 一、运输车辆(包括公司自有车辆,合同和非合同车辆) 车辆在出发上路前必须清洗一遍,保证车身的清洁、美观和车 体 广告的清晰、完整。 储货仓内须达到存货卫生要求 并采用漂白粉上清液消毒 ,保证整洁、无异味。 行车途中,应尽可能地保持车辆的清洁和卫生 、保证产品温度。 司机应保证车 戴 安全器材、消防器具齐全,一旦出现车辆的 故障 和其他安全隐患要及时 处理。 正常情况下司机应保证车辆使用一次,清洗一次。 二、 轿车 车辆在出发上路前须彻底清洁一次,保证车身的清洁、美观 ,车内整洁、无异味。 行车途中,应尽可能地保持车辆的清洁和卫生。 正常情况下,司机应保证车辆使用一次,清洁一次。 司机应随时保证车载配件的齐全和车辆设备的完好,不得有车内皮革破损、玻璃损坏、把手松动甚至脱落及其它安全隐患。 一旦出现,要及时进行修 复 ,切实保证车辆 良好 的 运 行状态。 考核 : 本规定纳入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办法,集团总经办 /人行部 将于每月五日前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违反本规定的司机和直接领导者,公司将给予罚款 100 元之处罚。 关于油料领用规定 一、汽车用油票由 总经办 /人行部经理。希波速冻食品总务管理制度(40页)-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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