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图 22 项目生产工艺工艺流程 及产污节点图 本次验收项目生产工艺简介: 配料:根据不同规格的瓶盖,将外购的各种塑料原料按照 不同的比例混合。 注塑:将配好的原材料加入注塑机料斗进行注塑成型。 项目主要产生的污染为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 注塑机数量为新增 30 台,扩建完成后全厂 50 台。 本次验收期间 实际 注塑机数量为新增 24 台,全厂 44 台。 根据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 4 号),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根据《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 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原料 配料 本次验收工艺范围 N、 G 注塑 N、 G 丝印、移印、烫金 N、 G 焊接 组装 S 吹脏 G:废气 N:噪声 S:固废 W:废水 S 包装 成品 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9 院令第 682 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 2015〕 52 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 2018〕 6 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故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的。 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0 表 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及治理效果见下表所示。 表 31 主要污染源 处理排放情况表 类型 内容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措施 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注塑车间 非甲烷总烃 3 套收集装置 +3 台UV 光解装置 +3 根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排放 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中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 9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要求; 注塑车间 非甲烷总烃 车间通风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表 中特别排放限值 水污染物 设备冷却 循环冷却水 / 循环 使用,定期补充, 不外排 固体废物 生产 废边角料 外售 零排放 包装 废包装材料 环卫处置 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采取相应的降噪、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要求。 厂界噪声 及废气监测点位见附图 2 平面布置及监测布点图。 环境保护投资 项目环评中设计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8 万元,占总投资的 %;实际 总投资 8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8 万元,占总投资的 %。 详细见下表 32。 表 32 项目拟 采取的措施及环保投资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环保措施名称 环评设计金额 实际投资金 额 废水 化粪池、隔油池 依托现有 0 固废 垃圾桶若干,固废暂存间 1 个 依托现有 0 废气 3 套收集装置 +3 台 UV 光解装置 +3根排气筒 15 15 噪声 低噪声设备、隔震、消声器、隔声 3 3 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1 表 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 1)废水 项目不新增废水。 项目 废水为扩建前生活污水, 排放量为 , 主要污染物为 COD、 NH3N、 SS、 BOD、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处置达标后排入宋汤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采取收集装置收集,经 UV 光解装置进行处置,处置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能满足 非甲烷总烃排放 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中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 9 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要求。 ( 3)噪声 本项目通过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 , 合理布局, 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 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车间噪声经建筑物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材料。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从项目污染物产 生情况分析,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做到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因而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2 关于《 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高环表【 2020】 4 号 ) 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主要内容。 该项目位于亳州市华佗大道 1009 号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厂房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新增 30 台注塑机,并配套建设其他辅助设施。 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 5000万只瓶盖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8 万元。 根据 亳州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备案( 20203416602903002065)等文件,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 行建设。 二、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循环冷却水。 冷却循环水经厂区内循环冷却后循环使用,回用于生产。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在注塑机上方安装中央集气系统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采用三套 UV 光解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处理达标经 3 根 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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