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96页)-石油化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容、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 其他 42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缴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 下列情形至合同无效:欺诈胁迫、单位免除自己责任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 43 未成年工一般指年满 16未满 18周岁的劳动者。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业的劳动。 严禁雇用未满 16周岁的童工。 44 二、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一)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国发 [2020]23号) 《 通知 》 共 9部分、 32条,涵盖了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产业升级、应急救援、安全监管、安全准入、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 45 (1)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健全“三项”制度,杜绝“三违”,凡有“三超”现象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 2)及时排查治理隐患。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 3)强化领导责任 —领导带班制度 46 ( 4)强化职工培训:特种工、全员 ( 5)加强生产技术管理: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 6)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三同时 ( 7)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发生重大事故,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生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经理、厂长) ( 8)加大赔偿力度:上年度全国城镇人均收入的 20倍 47 (二)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48 (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2020年 8月 26日以国务院 445号令公布,2020年 11月 1日施行。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 和进出口实行 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禁止走私或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 鼓励举报 49 (四)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 国务院 352号令, 2020年 5月 12日公布实施  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 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 禁止使用童工  组织劳动者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50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2020年 3月 31日以国务院 373号令公布,2020年 6月 1日实施。 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三项制度 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  使用单位应当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培训,具备相关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  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急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51 (六)工伤保险条例  2020年 4月 16号国务院 375号令公布, 2020年 12月 20日修改, 2020年 1月 1日实施。 新修订的条例共 8章 67条,目的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作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52 (四)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 493号令  2020年 6月 1日起施行 事故发生后及时 ( 1小时) 报告,不得迟报、瞒报、谎报 事故发生后,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条例的规定享受保险待遇的权利  用人单位应急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4 (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 493号令 ,2020年 3月 28日通过, 4月 9日公布,自 2020年6月 1日起施行 ) 55  事故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30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10人 29人死亡,或者 50人 99人重伤,或者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事故; 56 (三)较大事故: 39人死亡,或者 10人 49人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事故; (四)一般事故: 3人以下死亡, 10人以下重伤, 1000万元以下损失的事故。   特殊行业的不同规定:比如民航事故  *关于以上和以下 57 各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比例图 58  事故的报告  (一)基本要求:及时、准确、完整  (二)报告体制:两条线报告 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59  (三)时限要求: 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 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1小时内报告 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政府有关部门: 2小时内 逐级上报 A、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报至国务院 事故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7日内) 60 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由各级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部门牵头组织;由政府批复。 政府领导、分级负责 A、一般事故:县级,或者委托企业调查(300万元以下)。 B、较大事故:市级 C、重大事故:省级 D: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 61  调查组的组成  组成部门:牵头部门:安监部门( 13号令) 参加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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