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盈森五金加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1页)-五金塑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三) 、 部长级员工: 3天以内(含) —— 上级总监批准 —— 人力资源部备案 3天以上 ——上级总监 —— 总经理批准 —— 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 、 总监级以上(含总 监)员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十四条 ; 带薪休假 一、探亲假 (一) 、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已婚正式员工,与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离家居住地 200公里以上)。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一年给假一次,(离家居住地 200公里以上)。 (三) 、 具体休假时间要根据个人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四) 、 探亲假的时限(见表,路途及法定公休日不另计加): 路程时限 700公里内 15天 700—— 1500公里 20天 1500以上 25天 (五) 、 员工提出探亲申请,由于工作需要未被批准者,可推迟休假或计发未休假工资(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本人未提出探亲申请,不加发未休假工资。 (六) 、 员工探亲假报销往返车费(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办理),探亲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 (七)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探亲假: 在工作期间一次性请病假、事假达 30天或累计超过 45天; 一年内休产假超过 30天; 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 40天; 享受探亲假后,再请假超过第(七)项前 3条规定的,取消下一年度探亲假。 探亲假当年享受 、不作累积。 二、婚假 (一) 、 凡已转正,符合国家婚龄规定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申请休婚假。 (二) 、 申请休婚假的员工必须持结婚证,填写《员工请假单》,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双方在当地的婚期为 10天,一方在外地的,婚假为 15天。 若利用探亲假结婚的,合并休假时间为 40天 (以上都含路途及法定假日 )。 (四)婚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外地员工可报销路费。 三、产假 (一)申请休产假的女职工应在公司转正后,工作满一年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须附医院证明); (二) 产假期限为 90天,难产者凭医院证明加休 10天。 (三)女方生产,男方可公休 7天;若女方难产,凭医院证明,男方可增休 3天;女方在外地的,男方可休 20天。 (四)产假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产假期满不能复工的,经申请批准后可续延 3个月,此期间不计发工资,但保留工龄;超过延长假仍不能复工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外地员工可报销路费。 (六)利用探亲假休产假的外地员工,男方假期合并执行 40 天,女方假期可合并执行 100天。 四、丧假 (一)当地直系亲属去世, 丧假为 5 天(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配偶及子女);外地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为 10天。 (二)当地旁系亲属去世,丧假为 3天;外地旁系亲属去世,丧假为 5天。 (三)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外地员工可报销路费。 五、特别休息假 (一)员工在公司工作满 3年者,每年可获 5天特别休息假; (二)特别休息假必须在 1年内享受,不累计; (三)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也可特殊执行特别休息假; (四)特别休息假期间计发全额工资。 第六十五条 ; 上列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特别休息假,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部门负责人做好工作安排,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章 ; 调配 第六十六条 ; 调动的原则: 一、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二、有利于实现人力结构的优化。 第六十七条 ; 各部门员工如需要调整,必须如实申报对调整人员的鉴定意见和调整理由,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下发调令。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调动的唯一主管部门,其他部门不经人力资源部批准或备案而进行的擅自调动均视为无效,同时追究调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 ; 各部门如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核准下发借调令,借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个 月。 第六十九条 ; 调出员工必须在原部门交接清工作后方可离岗,工作交接时应有监交人。 第七十条 ; 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持调令到指定单位报到,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道的,要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说明原因。 第七十一条 ; 任何部门不予接收无调令的员工,接收单位在收到调令后 5日内向人力资源部上报人员到位情况,否则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十二条 ; 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总监(除财务)的调动,由公司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下发调令。 二、财务人员的调动由财务总监提出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下发调令。 三、公司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调动,由行政人力总监批准,其他人员调动由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七十三条 ; 转岗人员必须办理转岗审批手续,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岗位变动意见,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第七十四条 ; 干部岗位轮换制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和实现人力资源在公司内的合理配置,公司根据实际对重要干部实施岗位轮换。 第十一章 ; 考勤管理 第七十五条 ; 公司严格考勤制度,考勤表的填写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 第七十六条 ; 公司总监级(包括总监级)以上人员不打考勤卡; 第七十七条 ; 公司各部门人员应每 天按时打出勤卡,考勤员如实记载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对旷工、迟到、早退、事假、加班、出差等均应在考勤表中做出记录,某些特殊情况也必须在考勤表中注明。 第七十八条 ; 考勤表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专职考勤员监督执行,人力资源部主管签字,每月 26日由人力资源部汇总。 第七十九条 ; 全体员工要积极配合支持考勤员的工作,遵守考勤纪律,不得刁难、漫骂考勤人员,不得私自涂改考勤表,如有发生,所属部门负责人有权给予当事人行政、经济处罚。 第八十条 ; 考勤办法 一、员工上班必须亲自打卡或签到,上班或下班时间以打卡或签到时间为准,超过规 定上班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提前规定下班时间打卡者为早退,迟到或早退 1小时以上不到 4小时的,算旷工半日, 4小时以上算旷工 1天。 二、上班中途外出的,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以所填写的《外出办事单》为依据),否则按缺岗处理。 三、开会、学习、培训的考勤,由会议记录人及培训主持人负责。 四、惩罚办法 (一) 、 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普通员工扣发当月工资 10元,部长级员工扣发当月工资 2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警告,累计达 3次者,按旷工半天对待,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二) 、 上班时,私自外出(缺岗)一次扣发当月工资 10元,私自中途外出一个小时以上不足 4小时的,算旷工半日, 4个小时以上的,算旷工一天; (三) 、 无故旷工半日的,给予通报批评,每旷工一日按日工资额的 200%扣发当月工资,一年内累计旷工达 3日者,同时给予通报批评,一个月累计旷工达 1日以上者,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 3日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 、 请假不按规定办理手续,责令补办手续,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 30 — 50元工资或通报批评处分,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明,按旷工论处,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 、 事假按日工资额的 100%扣发,患职业病 或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具体情况处理; (六) 、 超假,履行了请假手续的,按事假论,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论; (七) 、 代别人签到者,每发现一次,给予代签人 50元的处罚,被代签人给予双倍处罚,同 时对代签人并处通报批评或记过处分一次; (八) 、 考勤员、管理人员在考勤时徇私舞弊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 、 开会、培训迟到一次,普通员工扣发工资 10 元;主管级以上员工扣发工资 20— 30元;主持人、主讲人扣发工资 100元。 其他方面与日常考勤制度相同,若缺席或请假 2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 2小时以上按全天计。 第八十一条 ; 加班 一、加班原则 (一) 、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加班的; (二) 、 严格履行加班审批程序,不符合加班要求的不得批准; (三) 、 因应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而加班的,不计加班费; (四) 、 当月请假天数超过加班天数或与加班天数持平的,可相抵请假天数,相抵天数不计发加班费; (五) 、 除营销人员外,原则上不允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特殊情况除外); (六) 、 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不做加班处理。 二、员工加班实施细则 (一) 、 日常工作日(周一至周六)加班在 2小时以上的,按加班处理。 累计 4小时以上的,可 调休半天;累计 8小时以上的,可调休一天; (二) 、 周日加班,可调休,但不计算加班费; (三) 、 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加班人员 300%的日工资; (四) 、 员工因日常工作加班(超过 4 小时按半天计,超过 8 小时按 1 天计)。 公司可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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