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家世界集团商店运营管理文件汇编(143页)-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添荣誉的,予以适当物质奖励; : 公司以健全合理的制度进行管理,全体家世界(家乐)员工 /促销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必将受到相应处罚; 保持正常工作友谊、互相协作,严禁争吵、殴斗,一经发现,员工双方各给以过失单处罚,促销员双方各罚款 500 元并退回厂家处理; 工作期间严禁饮酒、打牌,违者员工给以过 失单处罚,促销员罚款 500元并退回厂家处理; 爱护公司物品(设施、属具等)及商品,损坏应按规定进行赔偿,对有意破坏者员工给以过失单处罚,促销员追加罚款 500 元,并退回厂家处 理; 维护所负责区域的整洁或商品的饱满,未经允许任何理货员及促销员不得擅自扩占、改变商品排面摆放,初次违反者除令其立即纠正外,理货员给以警告单处罚,促销员罚款 100 元;对二次违反者,理货员给以过失单处罚,促销员罚款 500 元并退回厂家处理; 维护店内整洁美观,未经批准不得在店内任何地方张贴任何性质的广告标 识,违者除令其立即纠正外,理货员给以警告单处罚,促销员罚款 100元; 维护家世界(家乐)利益,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改善建议的,对公司的不正常现象、员工的不正当行为提出批评建议的,予以通报表彰;建议经采纳的予以适当物质奖励;采纳后效果显著的予以重奖; 促销员不服从本店管理,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供货商承担一切责任; 员工及促销员如在店内受到不公平待遇,可及时向所在店店长反映,可拨打内线分机: 5101。 四、促销员编制、招聘及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 促销员系指供货商派驻商店、协助商品 管理和销售的代表。 通过他们加强商店与供货商的联系,祢补正式员工对商品知识的欠缺,以促进商品的销售。 促销员队伍是家世界(家乐)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管理的好坏,对店面管理有着直接的影响。 促销员应予以合理利用,并进行严格的管理。 为便于统一管理,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特制定此统一规定: : 促销员按在店内工作时间长短分为以下三类:  长期促销员:在店内工作时间超过 1 个月的促销员。  短期促销员:在店内工作时间小于 1 个月的促销员。  临时促销员:只在公休日、节假日工作的促销员。 理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 商品部:负责与供货商签订促销员进店的协议;负责促销员的日常行政管理。 店长及店助:负责促销员进店协议及收费标准的审批、监督。 人事部:负责办理促销员进店手续;管理促销员档案。 大区运营中心:负责对各店促销员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对管理规定的修改建议。 : 促销员进店原则:  下列情况下的商品,供货商可派驻长期促销员: — 商品易损、易丢失(如形象柜及柜台售卖的商品); — 商品品种多,劳动强度大(如联营及称重商品); — 商品保质期短(≤ 30 天)或商品调换频繁(如日配商品); — 商品技术含量大(大、小家电)或需做现场演示及操作;  派驻长期促销员之外的供货商,当商品属于下列情况,可派驻短期促销员: — 新上市商品: — 阶段性宣传促销的商品; — 节假日促销的商品;  举办抽奖、赠送、发放宣传品等活动的供货商可派促销员在店外促销。 促销员数量控制原则: 长期促销员:商店在编全体员工与长期促销员的人数比例必须控制在 1:: 1,商店在编全体员工纳入商店人均劳效指标考核。 临时促销员 :各适用商品部类的部门可视具体经营的淡旺季情况自行决定。 促销员的收费管理原则:  店外促销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质量保证金 100 元 /人 场地费 8 元 — 15 元 /天 区域 促销台押金 50 元 /张 租台费 5 元 /张 天 台布售价 40 元 /张 台布租金 2 元 /张 天  展台场地收费原则:鉴于各店所处地段不同,暂规定场地费上下限,各店可参照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  台布收费原则:为利于家乐形象,便于统一管理,应要求促销商使用家乐提供的台布;若促销商与采购有协议,自己制作展台桌布的, 则不再要求。  太阳伞收费原则:促销商可以自带太阳伞,在其促销场地内使用;若需店方提供者,则收取押金 50 元和使用费 3 元 /天。  店内促销员收费标准(家乐直营店适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 注 服务质量保证金 500 元 /人 押金(由供货商付) 胸卡押金 10 元 /个 胸卡工本费 元 /个 工服押金 50 元 /件 工服折旧费 3 元 /月 件 更衣箱押金 50 元 /个 考勤卡 元 /个 工本费 供货商代表手册 2 元 /本 工本费 促销台使用费 2 元 /日 租金 台布 40 元 /张 出售 书写广告 700 500 5 元 /张 工本费 500 300 3 元 /张 工本费  促销员管理费收费标准: 1 长期促销员,管理费收取率应不低于 95%: 对派驻长期促销员的供货商,每月应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各店应按促销员作用的大小,将店内促销员分为以下三类: A、对一些必须用、且供货商实力强大的促销员,采取“能收则收”的原则,必要时可以不收管理费,但其数量需严格控制,不能超过全店促销员总数的 5%; B、 对于有些促销员作用不如 A 类,但仍需使用的,应适当收取管理费,标准为 100500 元 /月 .人,各店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C、无需使用促销员的,各店有权取消其店内、外促销的资格。 2 店内外的临时促销,应按时段,以“天”为单位收取管理费。 周末:(每周五、六、日) 15 元 /人 ∙ 天。 节假日:(五一、六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 30 元 /人 ∙ 天。 平日:(每周一至周四) 10 元 /人 ∙ 天。  促销员收费及罚款原则 : 所有对促销员的收费项目,一律由各店对供货商进行收取(票据台头必须是单位名称,不能是个人),并纳入双方签订的促销员进店协议中。 促销员在店中的任何违规行为,均由供 货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我方对促销员只进行口头警告和退回厂家的处理,对其本人不做罚款处理。 促销员管理汇报原则: 商品部文员应整理各相关供货商派驻促销员人数及收费标准,汇总后报至财务中心和商店运营中心,且每月将更新的信息上报,由商店运营中心和财务中心掌握情况。 公司审计部和商店运营中心将不定期对各店予以审计,对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将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店助、店长的责任。 促销员奖罚规定: 各商品部经理根据每个促销员的工作表现,建议奖罚数额。 促销员发生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可按《促销员惩罚条例》予以处罚。 并于每月 3 日前将当月处罚情况反馈给综合部和相关供货商;  与服务质量相关的违规行为扣款从服务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 对于表现好的促销员由供货商给予一定的奖励。  每月公布供货商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支出明细帐。 供货商违反促销员协议、促销员违反制度或不服从管理的,商店有权取消其活动或提出更换促销员,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应向供货商追究责任。 : 各店不得使用被其他店辞退或有违纪现象的人入店做促销员; 促销员必须经 3 天培训,领取《供货商代表手册》,自行学习家乐公司的相关 规章制度、促销员奖惩条例,综合部对其进行考核,合格后,综合部经理签字认可才能上岗; 促销员必须填写“促销员登记表”,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并签字确认; 促销活动必须配合商店营业时间; 促销员需 打卡上班 并严格遵守店面考勤管理; 每种商品不得多于 2 名促销员; 收取促销员管理费,绝不是家乐的赢利手段,那种只注重收费,不注重管理的行为,是严重的失职行为; 各店要逐步达到促销员在店内的合理分布及杜绝各类不规范行为; 对不同技术含量、不同利 润及费用构成及不同部类产品的促销员要区别对待,要参考各相关采购经理的建议和意见,并做到及时沟通。 对于技术含量较高(主要指大家电)、劳动强度较高(主要指部分饮料及调料、油类)、联营商品及在与家世界(家乐)公司合作大协议中己包 含此部分费用的供货商,其促销员可以免收管理费。 对于商品毛利或销售额较低且促销员作用较大的产品,其促销员管理费可适当减收。 如: 小家电类产品可按 100— 200 元 /店 /供货商 /月收取。 文体及自行车产品可按 100 元 /店 /供货商 /月收取。 服装类产品可按 200 元 /人 /月收取。 冷藏乳品及酱制品可按 100— 200 元 /人 /月收取。 供货商驻店代表(促销员)办理进店手续时,应持与家世界(家乐)签定的促销协议至店内综合部(每周二、五两日办理进店、离店相关事宜); 供货商驻店代表(促销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证、外地人口暂住证、 2 张近期 1 寸免冠相片; 供货商驻店代表(促销员)由供货商推荐,经商品部经理 /助理面试合格、综合部经理 /助理复核后,由主管供货商交纳供货商驻店代表服务质量保证金 —— 500 元、家乐工服押金 —— 50元、家乐胸卡押金 —— 10 元、《家乐供货商代表手册》工本费 —— 2 元,胸卡工本费 —— 元,考勤卡—— 元(每月)(共计 564 元)。 应领取家乐工服 1 件、胸卡 1 枚、《手册》1 本、考勤卡 1 个; 供货商驻店代表(促销员)领取手册后,须熟悉掌握《手册》内容; 三日后经综合部根据手册内容考试合格后,填写供货商驻店代表登记表及服务质量保证书,方可进店工作; 供货商驻店代表离店时应向所在商品部经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携带洗净工服、胸卡(工服折旧费 3 元 /月)及本人身份证、押金收据至 综合部办理相关手续; 凡被家乐公司辞退的供货商驻店代表,不得再申请成为家乐供货商驻店代表。 五、员工(含促销员)奖罚规定(这里仅指促销员) 促销员系指供货商派驻商店、协助商品管理和销售的代表。 通过他们加强商店与供货商的联系,祢补正式员工对商品知识的欠缺,以促进商品的销售。 促销员队伍是家乐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管理的好坏,对店面管理有着直接的影响。 为严格管理,合理利用促销员队伍,特制定此规定。 : 各商品部经理根据每个促销员的工作表现,建议奖罚数额。 促销员发生违规行为 ,视情节轻重,可按《促销员惩罚条例》予以处罚。 并于每月 3 日前将当月处罚情况反馈给综合部和相关供货商;  与服务质量相关的违规行为扣款从服务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 对于表现好的促销员由供货商给予一定的奖励。  每月公布供货商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支出明细帐。 供货商违反促销员协议、促销员违反制度或不服从管理的,商店有权取消其活动或提出更换促销员,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应向供货商追究责任。 处罚规定如下: 促销员在进货或退换货过程中,用不正当手段协助供货商获利的,属于供货商欺诈行为,除 对相关促销员进行相应处 罚 外,对该供货商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若某供货商提供的促销员因违纪被辞退达两人次的,店长有权取消该供 货商在一定时间( 3 个月以上)内在该店派驻促销员的资格,以减少供货商向商店派驻促销员的盲目性,提高供货商教育促销员的意识。 因违纪被某店辞退的促销员,该供货商不得再安排其在家世界(家乐)公司任何直营店进行促销工作。 如供货商违反此项规定,将被处以10003000 元的罚款,并取消其在本公司派驻促销员的资格( 3 个月以上)。 辞退该促销员的商店,其人事部应及时将该促销员的姓名、代 表的供货商、辞退原因通知所在地区的其他各店,各店应建立起被辞退的促销员档案。 对供货商的罚款由商品部以书面形式(处罚通知单)通知所在店财务部,由财务部收取款项,并开具收据。 若供货商拒不执行,可由商店财务部将处罚单转交公司帐单部,从货款中扣除。 供货商与促销员是雇佣关系,我方只是接受供货商的推荐,让促销员在商店中为其工作,只对促销员予以必要的行政管理。 促销员在店中的任何违规行为,均由供货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我方对促销员只进行口头警告和退回厂家的处理,对其本人不做罚款处理。 六、关于商店营业时间的管理规定 商 店营业时间是指从早晨打开入口允许顾客进店购物开始,到晚上关闭入口不允许顾客进店为止的时段。 为规范家世界(家乐)各店店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 家世界(家乐)所有店应每天保持不少于 12 小时的营业时间。  各店的具体营业时间可根据所在地消费习惯和经纬度差异自行规定,报大区运营中心批准,报集团商店运营委员会商店运营管理部备案。  早晨开始营业前,如赶上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且店外有不少顾客等候,经店长或当日值班经理决定可适当提前开店。  晚上到闭店时间时,如仍有大量顾客要求进店购物,经店长或当日值班经理决定可适当延长营 业时间。 七、关于商店例会与巡店的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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