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聚德烤鸭股份公司票据管理制度(doc)-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一般纳税人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时,销货方应根据购货方到税务局开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计帐联作为销货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及时申报扣减的属偷税行为。 第十五条 外来专用发票存在以下 情形之一的,不能用于抵扣税款,应退还供货方重新开具: 字迹不清楚,或涂改。 票物不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不一致; 有项目内容不齐全或不正确; 全部联次不一次填写,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不一致; 发票联与抵扣联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取得未按规定时限填开的专用发票; 取得伪造的专用发票,或国税总局规定已停止使用的专用发票; 不符合国税总局和省国家税务局的其他抵扣规定的。 第十六条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所列运费金额 7%计算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费支 付的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得计算进项税额。 第十七条 进项税额抵扣时间: 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 报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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