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医药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汇编(176页)-医药保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部门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 各个部门应于每月二十日前逐月预计次月份资金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送 财务部,以利汇编。 二、 财务部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前编妥当月资金预算汇总表及前月实际与预算比较表一式两份,呈常务副总经理审阅,经批准后,一份留存常务副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执行。 三、 资本支出:依据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四、 薪资:依据薪资计划,斟酌预计支付薪资金额编列。 五、 其他支出:其他长(短)期投资,由相关负责人根据合同与实际情况填列,并加以说明,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 ( 分期 ) 借款、本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壹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六、 异常说明:各部门应按月编制“ 资金预算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提供部门“资金差异说明” 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二十日前送财务部汇编。 七、 资金调度: 财务部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汇总编列和上月资金预算及支付情况汇总编列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二章 借款和各项费用支出标准及审批程序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 一、 借款及报销金额权限范围 预算内支出 由预算组(成员为各部门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会议商定后并经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存档,在预算内的部分,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有签字权,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按照预算执行。 预算外支出需由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二、 以下签字借款费用额度不超过 5 万元,超过 5 万元需经总理理批准后执行,签字齐全后将借款单送到财务部门后 2 个工作日内付款,借款当天不能付款,请提前安排借款时间。 签字程序如表: 借款人 签字人 签字人 业务部门 业务副总或业务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总经理 业务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财务部门 部门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质量管理部门 部门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行政部门 部门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三、 非原始发票冲抵审核表所涉及项目须填写齐全,没有发票的原因须祥细填写,两级签字须齐全,随报销单一起送到财务部。 非原始发票冲抵审核表 金额(元) 使用非原始发票冲抵原因 第一审批人意见 第二审批人意见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1. 所有费用(不含工资)须有对应金额发票进行核销 2. 5 万元以内(含 5 万元)报销流程 3. 报销人 — 部门经理 - 常务副总 4. 5 万元以上报销流程 报销人-部门经理-常务副总-总经理 四、 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申请表”,填写好该凭证后,根据权限范围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最后经财务经理或授权人员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五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 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五、 外单位、个人其他借款,填写“借款申请表”后,一律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 六、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 3. 1)。 七、 试用人员一律不得借支 旅差费或临时借款。 八、 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在下次借支前应及时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欠款或当时不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九、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出差人员开支标准及报销,一切严格执行《差旅费审核报销管理办法》 (见附件 )及《关于差旅费报销制度的补充》。 1. 须凭合法票据报销,无正规发票的一律不能报销,但各项个人人身保险费不得报销。 2. 制度中明确的费用标准是开支的指标,超出标准的由自己承担,实际开支低于标准的不得向公司索取节约补贴。 3. 往返机场的大巴费用可以单列于市内交通费之外给予报销。 十、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1. 公司各部的业务招待费标准由各部门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协商制定出限额指标,一份由财务留存,一份由总经办留存。 2. 公司各部每月的招待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核,按公司分配 下达限额指地标使用,并遵守授权签字制度。 3. 属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 报销程序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经财务部审核,方能付款报销(签字等程序严格按公司权限执行)。 4. 超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书面说明经总经理审核加签、批 准,方能报销。 十一、 请款程序 1. 用款部门在经总经理审批的预算项目及额度内申请用款。 2. 用款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按照费用审批权限,分别由经办人、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财务部初审、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付款。 3. 支出金额超过 3 万元的用款,须提前与财务部门商定用款时间,财务部根据回款进度及资金余额及早付款,如有无预算而急需支付的款项,须在付款申请单上注明属预算外支出根据权限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财务部付款。 补充说明: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 批权力。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十二、 附件 《差旅费审核报销管理办法》 1. 填报销单同时一定要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 2. 差旅住宿费用按公司标准执行。 3. 自驾车出差不报油费。 4. 自驾车产生过路过桥费用与差旅明细单日期和地点相符的部 分可以报销,不符部分不可报。 5. 市内交通费用不予报销 ,去机场只能报销机场大巴费用,不报 销的士费用。 6. 定票费用不予报销。 7. 出差没有任何食宿或其他形式的补贴。 8. 差旅住宿费用报销标准如下表: 等级 城市 职务 住宿标准 交通工具 一类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青岛、大连、南 京、厦门、宁波、温州、苏州、福州、沈阳、汕头 副总、总经理、董事、董事长等 430元/天 飞机普通舱、轮船普通舱、火车、短途汽车 业务经理、部门经理 330元/天 飞机普通舱、轮船普通舱、火车、短途汽车 业务代表,业务员、部门工作人员、助理 200元/天 轮船普通舱、火车硬卧、短途汽车 二类城市 除一类以外的其他城市 副总、总经理、董事、董事长等 330元/天 飞机普通舱、轮船普通舱、火车、短途汽车 大区经理、部门经理、业务经理 230元/天 飞机普通舱、轮船普通舱、火车、短途汽车 业务代表,业务员、部 150元 轮船普通舱、 门工作人员、助理 /天 火车硬卧、短途汽车 9. 若公司统一安排会议或大型活动对差旅费用、交通工具、住宿标准等有统一规定,以该次活动统一规定报销,并有组织部门负责管理。 第三章 盘点制度 一、 目的 为求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二、 盘点范围 1. 货盘点:仓库所有药品 2. 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3. 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 品等的盘点而言。 三、 盘点方式 1. 月末、年中、年终盘点 1) 存货:由质量部和仓库会同财务部门于年 ( 中 ) 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 财务:由出纳与财务负责人指定人员共同盘点。 3) 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 ( 中 ) 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 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管理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财务 部抽查盘点。 3. 月中检查 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四、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 总盘人: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 主 盘人:由各部门经理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 复盘人:由总经理视需要指派及管理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 盘点人:由各管理部门或财务负责人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 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 协点人:由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 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五、 盘点前准备事项 1. 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 盘点人员编组表 ,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 管理部门将进行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 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 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 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 各项财务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 一式两联,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相关 部门。 5) 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六、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1. 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与各管理部门的盘点负责人拟订盘点计划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 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 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4. 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 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5. 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相关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七、 不定期抽点 1. 由总经理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 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2. 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管理部门 为原则。 3. 盘点前应由财务部利用 结存调整表 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帐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4. 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八、 盘点报告 1. 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常务副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第三联转送常务副总经理,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 2. 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 “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常务副总经理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常务副总经 理核示。 九、 现金、票据盘点 1. 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出纳及财务负责人指定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 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帐后办理。 3. 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帐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4. 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 一式二联经双方签认,第一联财务部门存,第二联送常务副总经理。 十、 存货盘点 1. 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2. 存货,原则 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常务副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十一、 其他项目盘点 1. 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二联。 应由代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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