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亨盛化工公司八大作业安全规范(46页)-石油化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封 缶 、防爆巴金、挂链等等)动火。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离明火 10 米以上,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 5米以上。 六 、 攀高 2米必须系好安全带,如工作不方便必须安设工作架。 在高处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或掉到四周可燃易爆物质上和可燃易爆的设备、管道上的措施。 5 级以上(包括 5 级)的风禁止在高处动火。 七、动火地点根据情况必须准备良好的灭火工具,完善的防火措施。 动完火后,必须检查现场,熄灭残余火星,切断电源,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 八、动火工作必须按动火制度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在即将开始动火前经动火负责人检查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分析化验合格,在确认无问题,动火审批人在动火作业许可证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始动火。 九、电、气焊工作者必须是经过有关操作及安全技术教育,经过专门考试合格并能严格遵守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本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否则严禁从事电焊、气焊工作。 阳城县 亨盛 化工有 限公司 一 级动火安全作业证 车间: 编号: LHYH/JL19AQK02 动火地点 动火人: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止 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分析时间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采样地点 分析数据 分析人 危害识别 安全措施 动火安全措施 编制人 动火部位负责人 监火人 一级动火审批人 动火单位 机动、生产、安全科会签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 年 月 日 时 注:。 ,所列措施如没完全落实,动火人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安全措施 将动火设备(塔、容器、罐、换热器、管线等)的油品、溶剂、气体等可燃物质彻底清理,并置换合格,达到动火条件。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 将动火区周围设备、管道、地面上的油污等清除干净, 下水道、阴井口、电缆沟等应予封闭。 动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监护。 动火作业现场应备好消防器材。 动火分析的位置、时间准确,数据合格。 氧气瓶、乙炔瓶间距应大于 5 米,与火焰间距不得小于 10米。 焊接时接线必须符合电规要求,不得搭接在易燃易爆管线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塔内动火,可用石棉布或毛毡用水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高处动火作业( 2 米以上),要用石棉布,接火盘等接在动火部的下部,风力较大时视具体情况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大于 5级时禁止动火。 1动火结束 后,应认真检查作业现场,不得遗留火种。 安全动火 注意事项 一、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理、置换、取用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 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科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二、凡存有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危害性的气体厂房、设备、管道,动火前必须用氮气、蒸汽等,置换清洗干净,隔绝气体来源,堵好盲板,可能时并拆下一段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绝,经化验分析确无中毒、着火和爆炸的危险时方准动火,并应随时做好分析记录。 三、在无中毒、窒息可能的前提下,对于下列物质动火的空气中和设备、管道中分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下列百分数为体积百分数 ):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 ≥ 4%时,其被测浓度应 ≤%( 体积百分数 ) 为合格。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 < 4%时,其被测浓度应 ≤ 成%( 体积百分数 ) 为合格。 分析可燃气体的样品,须不早于动火前 30分钟采样分析。 四、在设备、容器、管道、地沟等内部动火,同时应办理 《 设备内安全作业票 》 等,必须设有二人以上在外面监护,采取规定的安全防护和救护措施。 动火人员,监护人员必须具备防火、防爆、防毒知识,会熟练的使用防毒面具。 五、必须使用良好的工具(切割咀、焊接咀、手把等)及设备(乙炔发生器、气瓶、电焊机绝缘等)、完善的安全附件(减压表等)和安全装置(安全水封 缶 、防爆巴金、挂链等等)动火。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离明火 10 米以上,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 5米以上。 六 、 攀高 2米必须系好安全带,如工作不方便必须安设工作架。 在高处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或掉到四周可燃易爆物质上和可燃易爆的设备、管道上的措施。 5 级以上(包括 5 级)的风禁止在高处动火。 七、动火地点根据情况必须准备良好的灭火工具,完善的防火措施。 动完火后,必须检查现场,熄灭残余火星,切断电源,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 八、动火工作必须按动火制度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在即将开始动火前 经动火负责人检查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分析化验合格,在确认无问题,动火审批人在动火作业许可证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始动火。 九、电、气焊工作者必须是经过有关操作及安全技术教育,经过专门考试合格并能严格遵守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本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否则严禁从事电焊、气焊工作。 阳城县 亨盛 化工有限公司 特殊 动火安全作业证 车间: 编号: LHYH/JL19AQK03 动火地点 动火人: 动火方式 动 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止 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分析时间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采样地点 分析数据 分析人 危害识别 安全措施 动火安全措施 编制人 动火部位负责人 监火人 特殊动火会签: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 年 月 日 时 注:。 止动火,所列措施如没完全落实,动火人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安全措施 将动火设备(塔、容器、罐、换热器、管线等)的油品、溶剂、气体等可燃物质彻底清理,并置换合格,达到动火条件。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 将动火区周围设备、管道、地面上的油污等清除干净,下水道、阴井口、电缆沟等应予封闭。 动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监护。 动火作业现场应备好消防器材。 动火分析的位置、时间准确,数据合格。 氧气瓶、乙炔瓶间距应大于 5 米,与火焰间距不得小于 10米。 焊接时接线必须符合电规要求,不得搭接 在易燃易爆管线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塔内动火,可用石棉布或毛毡用水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高处动火作业( 2 米以上),要用石棉布,接火盘等接在动火部的下部,风力较大时视具体情况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大于 5级时禁止动火。 1动火结束后,应认真检查作业现场,不得遗留火种。 安全动火 注意事项 一、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理、置换、取用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科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二、凡存有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危害性的气体厂房、设备、管道,动火前必须用氮气、蒸汽等,置换清洗干净,隔绝气体来源,堵好盲板,可能时并拆下一段与生产 系统彻底隔绝,经化验分析确无中毒、着火和爆炸的危险时方准动火,并应随时做好分析记录。 三、在无中毒、窒息可能的前提下,对于下列物质动火的空气中和设备、管道中分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下列百分数为体积百分数 ):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 ≥ 4%时,其被测浓度应 ≤%( 体积百分数 ) 为合格。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 < 4%时,其被测浓度应 ≤ 成%( 体积百分数 ) 为合格。 分析可燃气体的样品,须不早于动火前 30分钟采样分析。 四、在设备、容器、管道、地沟等内部动火,同时应办理 《 设备内安全作业票 》 等, 必须设有二人以上在外面监护,采取规定的安全防护和救护措施。 动火人员,监护人员必须具备防火、防爆、防毒知识,会熟练的使用防毒面具。 五、必须使用良好的工具(切割咀、焊接咀、手把等)及设备(乙炔发生器、气瓶、电焊机绝缘等)、完善的安全附件(减压表等)和安全装置(安全水封 缶 、防爆巴金、挂链等等)动火。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离明火 10 米以上,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 5米以上。 六 、 攀高 2米必须系好安全带,如工作不方便必须安设工作架。 在高处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或掉到四周可燃易爆物质上和可燃易爆 的设备、管道上的措施。 5 级以上(包括 5 级)的风禁止在高处动火。 七、动火地点根据情况必须准备良好的灭火工具,完善的防火措施。 动完火后,必须检查现场,熄灭残余火星,切断电源,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 八、动火工作必须按动火制度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在即将开始动火前经动火负责人检查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分析化验合格,在确认无问题,动火审批人在动火作业许可证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始动火。 九、电、气焊工作者必须是经过有关操作及安全技术教育,经过专门考试合格并能严格遵守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本厂各项安全 规章制度,否则严禁从事电焊、气焊工作。 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范围于阳城县 亨盛 化工有限公司 的动土作业。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适用这此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 安全帽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动土作业 excavation work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 以上;使用推 土 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 《作业证 》 ),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作业证》见附表。 《动土安全作业证》 ( 以下简称 《 作业证 》 )的归口管理部 门为:安全科。 《作业证》经厂部生 产科、安全科会签, 由安全科审批。 作业前, 安全科及 相应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人员应 按 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施工单位及相应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辫 识,并逐条落实 安全 措施。 作业前, 安全 科及相应单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 悬挂红灯示警。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 转移作业点。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动土中如暴 露出电缆、管线 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 加以保护,报告安全科 处理,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 窘 井。 b)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 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负荷 GB7059 和 GB12142 要求。 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 CB2811 的要求。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c)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定支撑。 挖。20xx年亨盛化工公司八大作业安全规范(46页)-石油化工(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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