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石化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doc12)-石油化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总平衡,月底前,核准各单位次月用款计划。 (四) 对于没有列入月度资金计划的项目,计划财务部门不得予以付款。 如有特殊情况,有关单位须写出专项书面申请,经计划资金部总经理批准后追加月度资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5 页 共 10 页 金计划,计划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未经上述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为没有月度资金计划的项 目支付款项。 第二十六条 计划资金部负责编制公司的年度资金计划,并须每月十五日前更新公司的六个月资金滚动计划报公司首席财务官。 第五章 资金收入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收入(医药费、职工交款、代收代付款项除外)必须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各地区的结算账户)。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收入,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六章 资金支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实行经济业务审批和资金支付审批的“双审批制”。 经济业务审批是公司业务经办单位依据业务审批权限根据公司批准的计划预算、经济合同及该业务完成进度进行审批。 经济业务的审批不能代替资金支付的审批;资金支 付审批是指公司各级计划财务部门在接到付款申请后,核对经济业务的批准文件,根据资金支付程序的规定,逐级审核,并最终由具有批准权限的负责人批准付款或拒绝付款。 第三十条 所有的付款,付款部门须按要求填制付款申请单(格式见附表 6),根据资金支付批准权限,逐级进行资金支付审批。 签字人须对付款的必要性、凭据的真实性和付款时间负责。 付款经办人员须与公司月度用款计划核对,再依据合同条款、会计法规和有关制度进行审核。 如无特殊原因,应在规定的付款期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内付款,不得提前付款。 第三十一条 资金支付审批的依据及条件: (一) 计划资金部及直属单 位的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各申请用款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是否符合预算、所附文件单据是否充分。 审核无误后,可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执行付款,超出授权范围则报请授权领导批准后付款。 (二) 计划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支付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合同或协议、完工验收报告、付款申请单、发票或合法收据及有关的支持文件等,上述所列项目都已按规定完成审批过程,达到付款条件即可付款。 对于未按规定完成审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6 页 共 10 页 批手续的支付申请,各级计划财务部门无权支付。 第三十二条 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项目开始实施时,业务经办单位应根据合同或协议 要求的进度申请付款。 申请时,必须附有业务审批单,并按照资金审批权限,逐级审核,并经符合规定权限的领导批准。 (一)计划预算内资金审批流程 A. 审批权限内的款项,由各单位计划财务部门办理对外支付手续,按如下程序逐级审批,直至满足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批准权限为止。 1.公司总部 : 业务经办单位→计划资金部资金岗位经理→公司计划资金部总经理→首席财务官→总裁→首席执行官。 2.公司机关 : 业务经办单位→机关财务岗位经理。 3.分公司: 业务经办单位→分公司计划财务经理→分公司主管计划财务的领导。 事业 部: 业务经办单位→事业部计划财务经理→事业部主管计划财务的领导。 B. 超过本单位计划财务部门审批权限的对外付款,必须经过上级计划财务部门审批,审批程序为: 事业部→分公司(或公司机关财务)→公司总部。 (二)公司计划预算外的付款,需按照《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预算管理办法(暂行)》追加预算后,执行计划预算内的付款审批程序。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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