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石化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新事业发展管理程序(doc)-石油化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件 2 所列的工作程序进行项目运作; 购并型新事业项目,请参照附件 3 所列的工作程序进行项目运作; 合资合作型新事业项目,请参照附件 4 所列的工作程序进行项目运作; 投资收益型新事业项目,请参照附件 5 所列的工作程序进行项目运作;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5 页 共 9 页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 根据该项目的特点,负责对项目进行各个阶段的综合评估,并完成相应的综合评估报告(最终报告)。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就项目运行情况,按项目计划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秘书处沟通,项目的阶段成果、报 告、会议纪要等文件要及时报战略规划部秘书处备案。 第六章 项目评审与移交 第十九条 项目组提交最终项目报告后,由战略规划部秘书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项目评审,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在 15 日内将项目所有资料,按时间顺序整理成一式两份,交新事业秘书处(战略规划处)存档。 第二十一条 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项目组解散,项目移交给相关事业部进行正常的经营与管理。 第七章 项目的终止、监控、退出 第二十二条 如果新事业发展项目需要终止,须按如下程序进行: 项目提出后,经初步调研后,缺乏可行性论据,认为条件不成熟需要终止,报战略规划部(秘书处)备案后即可终止,不再成立相应项目组。 在项目前期管理过程中,项目组经过充分论证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可行性与实际存在很大差距,需要终止,由项目经理负责提交终止申请书面报告,并说明终止理由。 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终止,项目组可随之解散。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6 页 共 9 页 第二十三条 由战略规划部负责对正式进入生产经营期的新事业项目进行有效的监控,并按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经营项目监控及退出程序的暂行规定”实行项目监控和退出。 第八章 总结与交流 第二十四条 新事业发展推动小组定期举行新事业发展的总结与交流会,由公司市场总监负责主持,推动小组 秘书处负责组织召集。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本程序的解释权属公司 新事业发展推动小组 秘书处(设在战略规划部)。 第二十六条 本程序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 1 : 新事业推动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金晓剑 副组长:刘肃力 成员: 吴超( IPM) 姜渭渔(钻井) 陈 凡(制造销售) 李自力(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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