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石化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待岗管理办法(doc)-石油化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事业部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并配合综合服务事业部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3. 自公司开出调动通知之日起,员工享受政策性减员待遇。 并根据个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寻求新的工作岗位,重新上岗后执行新岗位的工资待遇标准。 (三)考核不合格或员工本人原因申请离(换)岗 1.员工因考核不合格不能在该岗位上工作或员工本人原因申请离(换)岗,且所在事业部无法给予调整 岗位时,由事业部提出调动申请,经分公司审核后转综合服务事业部。 2.属地分公司办理员工调动手续,综合服务事业部属地分部负责接收和管理。 3. 自公司开出调动通知之日起,实行待岗。 待岗期间,公司给予两次安排上岗或竞争上岗机会,两次机会均未能竞争上岗或待岗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在征求工会意见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转岗培训 员工在待岗期间要按照公司或综合服务事业部的安排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尽快满足新岗位的需要。 六、待遇 (一)因工负伤 在国家和总公司新的工伤保险办法出台之前,员工因工负伤,医 疗和疗养期内,按本人受伤前原工资照发。 医疗结束后,经工伤鉴定委员会鉴定,按鉴定意见执行。 (二)非职业病生病或非因工负伤 1.员工非职业病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持县一级医院以上或所在地海洋石油系统职工医院的病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4 页 共 6 页 休证明。 2.病假期间待遇: ( 1)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岗薪工资按如下标准计发:本企业工龄不满 2年者发 60%;已满 2 年不满 4年者发 70%;已满 4年不满 6 年者发 80%;已满 6 年不满 8年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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