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奖金制度doc6-餐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 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十一条 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 (一 )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 1, 000 元以兹鼓励。 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 )兼职人员 (含计时、计件人员 )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 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 500 元以兹鼓励。 (三 )会计年度期间 (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 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 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 3, 000 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 )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 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 且考绩成绩在 85 分以上者,亦具第 3项的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第十二条 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的专业素养所制定的奖金而言。 其规定如下: (一 )会计年度期间的季考绩,连续达 85 分以上者,始具申请奖学金资格。 (二 )申请人应于每 3月 15日及 9月 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 ),并经人事 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 (三 )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如表 (四 )奖学金适用范围,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 第十三条 礼金及慰问金 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对于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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