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全程策划案(doc12)-超市连锁(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议所指的经营区域为。 特约经营权及相关权利仅限于合同所述之区域,不得在其他区域进行经营。 第四条 特许方的基本权利 41 为确保好思家公司企业形象设计的统一性及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甲方的发展规划,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42 加盟店的零售价及打折幅度或服务标准由甲方统一制定,推广产品及特价货品由甲方另行定价。 43 甲方有权对申请升级为独家经营加盟店的特约加盟店进行评估、考核,甲方拥有最 终的决定权。 44 合同期内,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之责任条款及严重侵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即时以书面通知终止乙方的特许经营资格,并由乙方赔偿相关损 失 第五条 特许方的基本义务 51 提供加盟店效果图及施工图。 52 提供服装样板一套,由乙方在当地制作,如需甲方制作,则按实际制作成本向乙方收费。 53 以统一订货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最新好思家公司产品。 54 按进货比例免费配给货品宣传资料(产品样本手册、海报等)及推广赠品,超比例配给乙方有偿向甲方索取。 55 提供相 关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56 向乙方提供统一的 CI 资料(包括统一的牌证、服务手册、店面内外饰等)及完善的营销指导,根据乙方营销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及协助,如广告宣传、开业和重大节假日促销活动等。 57 对乙方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时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培训人员的此类费用每人不得超过 60 元 /天。 58 向乙方及时传递资源、政策、市场等信息。 第六条 被特许方的基本权利 61 获得甲方经营范围内的好思家公司(全国连锁)特约经营权。 7 62 获得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广 告支持。 63 获得甲方商标、品牌、 CI 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64 获得甲方的经营管理技术,信息网络的支持。 65 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其它有关服务。 66 乙方成为特约加盟店后,表现出色的,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考核、评估合格,即可升级为独家经营加盟店。 67 合约期内,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之责任条款及严重侵害乙方利益,乙方有权即时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七条 被特许方的基本义务 71 加盟店经营手续由乙方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2 乙方不得再转让特许经营权或设立分支机构。 73 此合同期满,双方如不再续约,乙方则不得再使用甲方的招牌及一切相关资料。 74 按双方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75 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产品或包装上之商标及其他标签,或将非甲方之商标、标签等粘贴于甲方产品或包装上,或甲方之商标、标签等粘贴于非甲方产品或包装上。 76 若乙方经营区域内已经有独家经营加盟店,则乙方必须向此独家经营加盟店进货。 77 乙方应按甲方的经营模式与理念经营并接受甲方的监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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