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doc75)-工艺技术(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2 页 共 81 页 油罐 独立的加油机管理室距加油机 不限 其他建筑(本规范另规定较大间距者除外)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10 12 14 厂外铁路线(中心线) 厂内铁路线(中心线) 道路(路边) 30 20 5 注: ① 汽车加油站的油罐应采用地下卧 式油罐,并宜直接埋设。 甲类液体总储量不应超过60 ,单罐容量不应超过 20 ,当总储量超过时,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执行。 ② 储罐上应设 有直径不小于 38mm 并带有阻火器的放散管,其高度距地面不应小于 4m,且高出管理室屋面不小于 50cm。 ③ 汽车加油机、地下油罐与民用建筑之间如设有高度不低于 隔开,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 第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 5m,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第四节 厂房的防爆 第 条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的厂房。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钢柱承重的框架 或排架结构,钢柱宜采用防火保护层。 第 条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盖作为泄压面积,易于泄压的门、窗、轻质墙体也可作为泄压面积。 作为泄压面积的轻质屋盖和轻质墙体的每平方米重量不宜超过 120kg。 第 条 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 /)宜采用 ~ 炸压力上升速度较快的厂房 ,应尽量加大比值。 体积超过 1000m3的建筑,如采用上述比值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但不宜小于。 第 条 泄压面积的设置应避开人员集中的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容易发生爆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3 页 共 81 页 炸的部位。 第 条 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宜采用全部或局部轻质屋盖作为泄压设施。 顶棚应尽量平整避免死角,厂房上部空间要通风良好。 第 条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如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地面下不宜设地沟,如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实;与相邻厂房连通处,应采用非 燃烧材料密封。 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第 条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设在单层厂房靠外墙或多层厂房的最上一层靠外墙处。 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尽量避开厂房的梁、柱等承重构件布置。 第 条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如必须贴邻本厂房设置时,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h 的非燃烧体防护墙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或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 第 条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其分控制室可毗邻外墙设置,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h 的非燃烧体墙与其他部分隔开。 第 条 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管、沟不应和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该厂房的下水道应设有隔油设施。 第五节 厂房的安全疏散 第 条 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一、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1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5人; 二、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1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10 人; 三、丙类厂房,每层建 筑面积不超过 2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20 人; 四、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400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30 人。 注:本条和本规范有关条文规定的每层面积均指每层建筑面积。 第 条 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但使用面积不超过 50 ㎡且人数不超过 15人时可设一个。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4 页 共 81 页 地下室、半地下室如用防火墙隔成几个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第 条 厂房内最远工作地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表。 厂房安全疏散距离( m) 表 生产类别 耐火等 单层厂房 多层厂房 高层厂房 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甲 一、二级 30 25 - - 乙 一、二级 75 50 30 - 丙 一、二级 三级 80 60 60 40 40 - 30 - 丁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三级、四级 不限 60 50 不限 50 - 50 - - 45 - - 戊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100 60 不限 75 - 75 - - 60 - - 第 条 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 的规定计算。 当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楼梯最小宽度不宜小于。 底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 ,但疏散门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 疏散走道的宽度不宜小于。 厂房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指标 表 厂房层数 一、二层 三层 ≥ 四层 宽度指标( m/百人) 注: ① 当使用人数少于 50 人时,楼梯、走道和门的最小宽度,可适当减少;但门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5 页 共 81 页 ② 本条和本规范有关条文中规定的宽度均指净宽度。 第 条 甲、乙、丙类厂房和高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高度超过 32m 的且每层人数超过 10 人的高层厂房 ,宜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要求应按《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条 高度超过 32m 的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一台消防电梯(可与客、货梯兼用),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不应小于 ㎡,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面积不应小于 ㎡; 二、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在底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 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 三、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四、消防电梯间前室,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五、消防电梯,应设电话和消防队专用的操纵按钮; 六、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 注: ① 高度超过 32m的设有电梯的高层塔架,当每层工作平台人数不想过 2 人时,可不设消防电梯。 ② 丁、戊类厂房,当局部建筑高度超过 32m且局部升起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50㎡时,可不设消防电梯。 第四章 仓库 第一节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 条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按表 分为五类。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6 页 共 81 页 储 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表 储存物品类别 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甲 28℃ 的液体 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 10%气体的固体物质 、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摩擦或 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 ≥28℃ 至 60℃ 的液体 ≥10% 的气体 ,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 ≥60℃ 的液体 丁 难燃烧物品 戊 非燃烧物品 注: ①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 附录四。 ② 难燃物品、非燃物品的可燃 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 1/4 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第二节 库房的耐火等级、 层数、占地面积和安全疏散 第 条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第 条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冷库,每座库房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隔面积,可按《 冷库设计规范 》有关规定执行。 第 条 在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墙间内,如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其库房或隔间的最低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7 页 共 81 页 表 储存物品类别 耐火等 级 最多允许层数 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单层库房 多层库房 高层库房库 房地下室半 地下室 每座库房 防火墙间 每座库房 防火墙间 每座库房 防火墙间 防火墙间 甲 4 项 6项 一级 一、二级 1 1 180 750 60 250 - - - - - - - - - - 乙 4项 一、二级 三级 3 1 20200 500 500 250 900 - 300 - - - - - - - 6项 一、二级 三级 5 1 2800 900 700 300 1500 - 500 - - - - - - - 丙 1 项 一、二级 三级 5 1 4000 1200 1000 400 2800 - 700 - - - - - 15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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