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览医疗器械城商铺租赁推荐协议(doc)-合同协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协议》相关规定收取。 六、 推荐费及支付时间: 五洲招标推荐的商户与国览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后,国览公司支付相当于该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两个月租金及服务费,作为推荐费 给五洲招标。 五洲招标当月的应收推荐费,由国览公司于次月 15 日前支付,五洲招标向国览公司提供服务性发票。 五洲招标在本协议期间内若需推广费用由五洲招标自行负责。 七、 其它事项 五洲招标需 维护国览公司及医械城良好形象,不能泄露国览公司及医械城的商业秘密和发布负面信息; 在推荐过程中, 五洲招标须 为商户提供专业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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