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doc30)-工艺技术(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16 w/m3•h的车间不得超过室外温度 5℃;散热量大于 116 w/m3•h的车间不得超过室外温度 7℃。 5. 2. 1. 10 车间作业 地点夏季空气温度,应按车间内外温差计算。 其室内外温差的限度,应根据实际出现的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确定,不得超过表 1的规定。 表 1 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 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22及以下 23 24 25 26 27 28 29~32 33及以上 工作地点与室外温差(℃) 10 9 8 7 6 5 4 3 2 5. 2. 1. 11 当作业地点气温 ≥ 37℃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接触时间。 5. 2. 1. 12 高温作业 车间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内气温不应高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 25- 27℃。 5. 2. 1. 13 特殊高温作业,如高温车间天车驾驶室、车间内的监控室、操作室、炼焦车间拦焦车驾驶室等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 热辐射强度应小于 700w/m2,室内气温不应超过 28℃。 5. 2. 1. 14 工艺上以湿度为主要要求的空气调节车间(如纺织厂)内,空气温湿度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空气调节厂房内不同湿度下的温度要求 相对湿度( %) 50 60 70 80 温度(℃) 30 29 28 27 5. 2. 1. 15 高温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送风降温措施时,带有水雾的气流达到工作地点的风速应控制在 3~5m/s,雾滴直径应小于 100μm ;不带水雾的气流到达工作地点的风道,轻作业应控制在2~3m/s,重作业应控制在 4~6m/s。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2 页 共 30 页 5. 2. 1. 16 在炎热季节对高温作业工种的工人应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 %~%),饮料水温不宜高于 15℃。 5. 2. 2 防寒 5. 2. 2. 1 凡近十年每年最冷月平均气温 ≤ 8℃的月份在三个月及三个月以上的地区应设集中采暖 设施;出现 ≤ 8℃的月份为两个月以下的地区应设局部采暖设施。 表 3 冬季工作地点的采暖温度 劳动强度(分级) 采暖温度(℃) Ⅰ 18~21 Ⅱ 16~18 Ⅲ 14~18 Ⅳ 12~14 注:劳动强度分级方法见附录 B。 5. 2. 2. 2 集中采暖车间,当每名工人占用的建筑面积较大时( ≥ 50m2),仅要求工人地点及休息地点设局部采暖设施。 5. 2. 2. 3 凡采暖地区的生产辅助用室冬季室温不得低于表 4中的规定。 表 4 冬季辅助用室的温度 辅助用室名称 气温(℃) 厕所、盥洗室 12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3 页 共 30 页 食堂 18 办公室、休息室 18~20 技术资料室 20~22 存衣室 18 淋浴室 25~27 更衣室 25 5. 2. 2. 4 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等于或小于 20℃的地区,为防止车间大门长时间或频繁开放而受冷空气的侵袭,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门斗、外室或热室气幕。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4 页 共 30 页 5. 2. 2. 5 设计热风采暖时,应防止强烈气流直接对人产生不良影响。 送风风速一般应在~,送风的最高温度不得超过 70℃。 5. 2. 2. 6 生产时用水较多或产生大量湿气的车间,设计时应采取必要的排水防湿设施,防止顶棚滴水和地面积水。 5. 2. 2. 7 车间的维护结构应防止雨水渗透,冬季需要采暖的车间,围护结构内表面应防止凝结水气,围护结构不包括门窗。 特殊潮湿车间工艺上允许在墙上凝结水气的除外。 5. 2. 2. 8 低温作业车间(冷库)应附设工作服烘干室及淋浴室。 淋浴室气温应符合本标准表。 5. 2. 3 防噪声与振动 5. 2. 3. 1 具有生产性噪声的车间应尽量远离其他非噪声作业车间、行政区和生活区。 5. 2. 3. 2 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尽量将噪声源与操作人员隔开;工艺允许远距离控制的,可设置隔声操作(控制)室。 5. 2. 3. 3 产生强烈振动的车间应有防止振动传播的措施。 5. 2. 3. 4 噪声与振动强度较大的生产设备应安装在单层厂房或多层厂房的底层,对振幅、功率大的设备应设计减振基础。 5. 2. 3. 5 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 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 85dB( A)。 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 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 3dB( A)的 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表 5)。 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 115dB( A)。 表 5 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日接触噪声时间( h) 卫生限值 [dB( A) ] 8 85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5 页 共 30 页 4 88 2 91 1 94 1/2 97 1/4 100 1/8 103 最高不得超过 115[dB( A) ] 5. 2. 3. 6 生产性噪声传播至非噪声作业地点的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制不得超过表 6的规定。 表 6 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地点名称 卫生限值 dB( A) 工效限值 dB( A) 噪声车间办公室 75 不得超过 55 非噪声车间办公室 60 会议室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6 页 共 30 页 60 计算机室、精密加工室 70 5. 2. 3. 7 具有脉冲噪声作业地点的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不应超过表 7的规定: 表 7 工作地点脉冲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工作日接触脉冲次数 峰值( dB) 100 140 1000 130 10000 120 5. 2. 3. 8 工作地点生产性噪声声级超过卫生限值,而采有现代工程技术治理手段仍无法达到以卫生限值时,可采用有效个人防护措施。 5. 2. 3. 9 局部振动作业,其接振强度 4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不得超过 5m/s2。 日接振时间少于 4小时可按表 8适当放宽。 表 8 局部振动强度卫生限值 日接振时间( h) 卫生限值( m/s2) 2~4 6 ~2 8 ~1 12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7 页 共 30 页 超过上述卫生限值应采取减振措施,若采取现有的减振技术后仍不能满足卫生限值的,应对操作者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具。 5. 2. 3. 10 全身振动作业,其接振作业垂直、水平振动强度不应超过表 9中的规定。 表 9 全身振动强度卫生限值 工作日 接触时间( h) 卫生限值 dB( A) M/s2 8 116. 4 123 5. 2. 3. 11 受振动( 1~80Hz)影响的辅助用室(办公室、会议室、计算机房、电话室、精密仪器室等)。 其垂直或水平振动强度不应超过表 10中规定的卫生限值。 表 10 辅助用房垂直或水平振动强度卫生限值 触时间(小时 /日) 卫生限值 工效限值 dB( A) m/s2 dB( A) m/s2 8 110 100 4 117 107 1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8 页 共 30 页 5. 2. 3. 12 噪声和振动的控制在发生源控制的基础上,对厂房的设施和设备的布局需采取降噪声和减振措施。 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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