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代理商合同(doc)-合同协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代理商应立即将收到的或注意到的顾客对产品的意见或投诉通知委托人。 代理商 应及时并恰当地处理这些投诉。 委托人 将提供技术支持。 13 排 他性 委托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授予地区内的其他企业产品的代理权和销售权。 委托人 无 权与地区内的顾客直接进行交易。 14 向代理商通报情况 委托人应向代理商提供有关产品的所有必要的书面资料(诸如价格表、宣传小册子等)以及代理商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需要的其它资料。 委托人 如 迟延 或 拒绝代理 商 转来的定单 , 委托人要书面向代理商说明原因。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5 页 共 9 页 如果委托人预料其供货能力比代理商通常所期望的要低得多,委托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代理商进行通报。 15 代理商佣金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 ,代理商有权每年按保证金的 % 的比例取得固定回报。 代理商有权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 从委托人处得到: 如果以国际特惠价格销售, 在销售货款全部到达委托人账户后,代理商分得 1 万元的销售利润。 如果以国际平均价格销售, 在销售货款全部到达委托人账户后,代理商取得国内平均价 格与国际平均价格差的 70%的作为代理佣金。 如果代理商与在地区内设立的顾客进行业务中,由于招揽定单导致与地区外设立的顾客签订销售合同,并且如果委托人接受这种定单,则代理商应有权收取减低的佣金,其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个案决定。 同样,若其他代理商在地区外设立的顾客招揽定单导致与地区内设立的顾客签订销售合同 , 则代理商的佣金也应减低。 在适当情况下,如果给予顾客的条款和条件比委托人的标准条件更为优惠,委托人和代理商之间可以事先商定经过减少的佣金。 除非另有书面商定,代理商为履行本合同 之义务所发生的任何支出(如电话、电传、办公费用、差旅支出等)应由佣金负担。 16 佣金和报酬的计算方法 佣金应根据发票的净金额计算,即实际销售价格(现金折扣以外的所有折扣都扣除)扣除任何附加费用(诸如包装、运输、保险),并扣除所有的关税和税收(包括增值税)。 代理商在顾客全部支付发票价格后即取得收取佣金的权利。 如果按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6 页 共 9 页 照销售合同部分付款,代理商有权按比例预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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