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doc)-合同协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旅游者违约责任 (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违约责任 (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 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 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部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第 6 页 共 9 页 (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 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 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 1)应当提前 3 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 2)未提前 3 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 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旅行社解 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 1)应当提前 3 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 2)如未提前 3 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 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 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 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doc)-合同协议(编辑修改稿)
相关推荐
10 页 (九 )履约担保; (十 )特许经营期内的风险分担; (十一 )政府承诺和保障; (十二 )应急预案; (十三 )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移交的方式、程序; (十四 )违约责任; (十五 )争议解决方式; (十六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应当符合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根据行业特点、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
▁▁▁▁▁▁▁▁▁▁▁▁▁▁▁▁▁▁▁▁▁▁▁▁▁▁▁▁▁▁▁▁▁▁▁▁▁▁▁▁▁▁▁▁▁▁▁▁▁▁▁▁▁▁▁▁▁。 第五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 ▁▁ 日书面通知乙方。 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 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 ▁▁▁
,即首期房款 (已付定金转为房款 )并存入指定的借款银行。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如因乙方的原因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或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有义务于银行发放贷款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或补足余款,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房屋交验在双方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内。
自欠费日起限制乙方电话呼出功能,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 3‰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 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甲 方应取消呼出限制;乙方逾期 30 日未缴纳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停机;因欠费停机满 60 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撤机)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 乙方因未按时缴费被停机的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9 页 共 20 页 市场管理条例》经过多次的讨论、修改,经北京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 1997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此《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全面规范生活消费品、生产资 料市场的规划建设、投资兴建、登记注册、服务管理、监督管理以及入场主体和交易行为的地方性法规。
流人群,着力营造出一种品位休闲、人本与自然的双重追求时尚,为男士、女士提供了一种 8 小时以外同样可以展示自己魅力的选择。 随着 知识精英族群 日益成为都市社会的主流人群,品味休闲、人本与自然的双重追求成为时尚,大量生活化正装、休闲化正装、时尚化正装、商务休闲装的出现,跳脱了传统正装或休闲装的领域,这些都可以统成为 新正装 系列。 尤其是商务休闲系列是 近几年消费市场中越来越推崇的着装方式